佔領運動施暴警司被控 反稱市民暴力
【看中國2017年11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一名退休警司與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值勤時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案件經過近3年後,有關警司終被控襲擊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日開審。
《明報》報導,被告57歲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值勤,期間涉嫌以警棍毆打佔領運動現場附近的途人。控方昨日於法庭呈上3段拍下朱涉案過程的新聞影片,以及呈上涉案長59釐米、直徑2.5釐米的警棍作證物。法庭對於影片中被告的身分沒有爭議,認為襲擊者為朱經緯無誤。
被毆打的事主鄭仲恆稱,2014年11月26日晚上約10時,自己收到女友人電話稱「想了解旺角的情況」,於是便與女友人在旺角碰面並同行,當2人停留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附近時,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的聚集的警察及人群突然向他們的方向衝來,鄭與女友人被逼近銀行牆邊,而警方亦追趕人群至鄭的方向。
混亂期間,鄭的右腳、右手肘被警察毆打受傷。鄭指當時自己向附近警員表示「不要打,我們只是路過」,但被告朱經緯此時用警棍突然襲擊他的右後頸位置,鄭指當時立即感到頭暈。鄭稱案發2日後,因頸部疼痛到沙田一家診所求診,並由醫生拍下傷勢照片,當時鄭的頸部難以轉動,張口時亦感到疼痛。
被告朱經緯否認控罪,揚言自己「只是執行法例賦予他的合法權利」,並指案發當晚面對「一群猶如暴徒、肆無忌憚的群眾」,認為自己「所用武力合乎比例」。朱又認為當晚群眾聚集「是為了衝破警方防線」,指新聞片段「難以反映當時情況」,更指自己是「資深警務人員」,並稱「真誠地」相信自己作的決定是「正確」的。事後朱亦拒絕回答調查案件的警員的提問,稱「自己只會上庭抗辯,「為自己洗脫污名」。案件今日繼續審訊。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發生多起警民衝突事件,更曝光了多起警察濫用暴力毆打佔領活動參與者或途人的事件。除了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7警暗角毆打市民」案外,亦有多家傳媒拍下了警察推撞、用胡椒噴霧、暴力箝制、甚至用警棍毆打市民的片段。《852郵報》曾報導,下班路過旺角的黃小姐因為說了一句「不要打人啊」,而被警方當成參與人士,用力拉扯她,導致她頭部撞向電燈柱;《SocREC》拍攝到有一名年輕男子路過馬路時被警方突然按下,用警棍瘋狂毆打他,致面部出現傷痕;有購物路過的婦人突被警方推撞受驚暈倒;也有「殺紅了眼」的警員抽出警棍揮打路邊廣告牌至金屬支架斷裂變形……在雨傘運動中被媒體拍下的警方濫暴情況多不勝數,但事後由於害怕警方「秋後算帳」及無力承擔高昂訟費,敢於提出控告的市民寥寥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