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暴行!超乎人類想像的殘忍(圖)
槍響之後清點屍體卻發現多了一個,原來把陪殺的也槍斃了一個。這在當時不算什麼,補一個手續就行了。(網路圖片)
一、偶然之間死去活來
先從輕鬆的說起,其實也未必輕鬆。八十年代後期,我在Z縣縣誌辦公室任編輯,辦公室裡有一位調研員叫範遠茂(去年去世),此公是Z縣第一個農業互助組的創建者,先後任過六個區的區長(副),資格很老。一日他與我閑談起當年的鎮反運動,說他當年在官壩區親自主持過多次公審會(槍斃人的會),有一次槍斃12個人,同時拉了一些人來陪殺場,他一聲令下「把他們拉下去槍斃了!」行刑的民兵們便像拖豬一樣把那些死刑犯拖下去,接著就是一陣槍聲。槍響之後清點屍體卻發現多了一個,原來把陪殺的也槍斃了一個。人命關天,這可不是好玩的呀!我問事情後來怎麼解決的,範遠茂說,這在當時不算什麼,補一個手續就行了。他說的補手續就是寫一張紙條,就這麼輕鬆。
幾乎同時在黃金鄉發生的一件事與官壩的故事相似,不過其結果相反,故事的主人死裡逃生。黃金鄉金銀村有一個姓方的青年人,在成都某高校讀園藝專業,畢業後娶了一個成都妻子回Z縣,正醉心於自己的田園生活,忽然就被列入了槍斃名單。那時黃金和汝溪同屬一個區,開公審會時要把全區的罪犯都集中到汝溪一起槍斃,以壯聲勢。方某被押赴汝溪執行槍決的路有幾十里遠(那時沒有公路),其中要經過一道山溪。這道山溪平常不深,可以涉水而過,這天卻忽然發了山洪,波濤洶湧,無法渡過,解押方某的民兵只好遠遠的繞道而行,這一繞就救了方某的命。汝溪那邊久等不至,怕誤了大事,迫不及待的開槍行刑了,等方某一行趕到早散了場。第二天上面有人來通知說,方某可以不殺了,已經引頸待斃的方某於是從鬼門關撿回了一條小命,他實在是太感謝那道救命的山溪了!40多年後,1994年夏的一天,我在一位當地政府官員的陪同下前往黃金拜訪這位已經70多歲的老人,他和妻子──那位當年的成都姑娘正在精心料理他的苗圃,一見我和那位官員他就滿臉堆笑──那種很扭曲的笑。我本來想從他那裡挖點東西出來,誰知他什麼都不說只是一個勁的說「共產黨好啊呃,人民政府好啊呃」……我頓時從心底升起一陣悲涼。
與方某有些相似的是,當時一位官員在一大疊報批槍斃的名單上蓋章時,不小心夾著翻過了兩頁,這樣就有兩條人命活了下來。
二、殺無赦斬立決
下面的故事就有些沈重了。槍斃進入高潮時,到處一片血腥,一些地方樂於將父子、叔侄、兄弟同時槍斃,近乎滅門。石柱縣一對父子臨刑時,其父慷慨賦詩「父子今朝同赴死,黃泉路上我不孤。」除了槍斃所謂惡霸地主反革命外,還莫名其妙地槍斃了許多人。
Z縣泰來鄉羅家嶺人、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字介仙)被Z縣派去的民兵從成都押回執行槍決。羅廣瀛是國軍15兵團司令、著名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早年留學日本,一生從事教學和學術研究,據說他編寫的「蠶桑」教材直到八十年代還在四川大學使用。解放前夕,羅廣瀛痛感國民黨貪污腐化,以兄長身份冒著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勸說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產黨(我讀過有關資料)。羅廣文後來投共,促成了成都和平淪陷,不能說沒有羅廣瀛的一份「功勞」。像這樣一個人卻要被槍斃!我在編《Z縣誌》時,曾在檔案資料中見到羅的妻子寫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說,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那些殺紅眼的人最後還是用一顆子彈結束了羅廣瀛。
更無辜的是馬劍秋。馬劍秋是Z縣石寶人,臨49年時擔任Z縣自衛總隊長,掌握著全縣的武裝力量。他接受了許多新思潮,堅信共產黨是人民的大救星,能夠給中國人民帶來幸福,所以當解放大軍進軍西南,快要到達Z縣時,他通電Z縣48個鄉宣布起義,命令所有武裝人員將槍支彈藥全部上交集中封存。他還派人守衛縣檔案館,使歷史檔案無一卷毀損。一切停當後,他徒步城外數里迎接解放軍入城。
意想不到的是,解放軍入城不久,新政權穩定局勢後,馬劍秋馬上就成了階下囚。在獄中,馬劍秋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心情萬分痛苦,他流著淚寫了一份「刑場上的演講」,傾訴自己的痛苦心情,他說(大意),他一直在尋找救國之道,對於國民黨他很失望,現在終於盼來了共產黨,終於有了希望,可是卻要被槍斃,再也看不到希望了。
1984年,我在檔案資料中讀到了馬劍秋這份震撼的「刑場上的演講」,我無法形容當時的感受,不知說什麼好,那時我負責編《人物誌》,我便根據材料寫了一篇《馬劍秋傳略》,我覺得他是Z縣歷史上一個重要的人物,但這篇傳略後來並沒有收入《Z縣誌》。關於馬劍秋的死,我問了我父親。父親當時是縣財政科幹部,參加了馬劍秋的公審大會,親睹了馬劍秋被槍斃的場面。父親說,馬劍秋被綁赴西山公園刑場,與梁樹芬(上芬下木)、伯永梁(皆國民黨Z縣官員)等十數人站成一排,臨刑前馬劍秋要求講話,然後就簡短地講了一會,大意跟我見過的「刑場上的演講」差不多(他被反綁雙手,當然不可能拿著稿子講話)。站在旁邊的同樣被反綁著的梁樹芬很不耐煩地對馬劍秋說:「馬上就要槍斃了,還說那些做啥子!」但馬劍秋還是高喊了「革命口號」才飲彈而亡。
馬劍秋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難道還不知道正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政權要了他的命,使他的一切希望徹底破滅,雖然他曾經「棄暗投明」?馬劍秋倒下的那片西山公園草坪後來長期成為Z縣的刑場,一批又一批的人在那裡倒在槍口下,鮮血一次又一次浸透了那塊土地。
三、舉手決定生死
最匪夷所思的是槍斃張國錦,那簡直就是一場死亡遊戲,決定人的生死在這裡就像幼兒園裡的孩子玩過家家。這一天,西山公園廣場又黑壓壓地坐滿了人,又一次公審大會即將舉行。15個死囚被押了上來,等待最後時刻的到來。其中一個死囚很多人都認得,是Z縣精忠中學(現Z縣中學)教師、陝西人張國錦。當宣布張國錦的罪名為「一貫道」(當時定性為反動會道門)成員時,張國錦一口否認。張國錦用嘲諷的口氣冷冷地說:「我根本不知道什麼一貫道,更沒有參加過一貫道。今天在場有這麼多群眾認識我,精忠中學的全體師生都坐在前排,只要有一個人看見我參加過一貫道或者看見我搞過一貫道活動,請站出來講話。」將近一萬人參加的公審大會頓時一片寂靜,鴉雀無聲。過了一會兒,一些人開始議論,怎麼沒有一點證據就定死罪呢。審判台上的縣長陳傑,秘書範梓裡等人似乎有點慌了,此時此刻去哪裡找證據呢?議論之聲越來越多,嗡嗡響成一片。審判臺被迫臨時舉行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最後由範梓裡宣布,號召在場群眾揭發張國錦一貫道之外的新罪行。
在範梓裡的示意下,一個叫譚祥雲的教師爬上主席臺前的一張大方桌揭發張國錦。他說,張國錦肯定是一個反革命分子,49年前我曾親眼看見他在十字街貼壁報,內容全部是反動的,當時我就想質問他,但怎麼敢呢,因為他有「這話兒(這東西),」譚一邊說一邊將右手插進褲袋向前一比,表示手槍。第二個爬上桌子的是天塹鄉(今屬東溪鎮)人鄧覺。鄧覺說,有一次我和張國錦在上南門官茅廁(公廁)解手,靠得很近,我發現他拿著一張49年前的報紙在看,已經解放了還在看解放前的報紙,不是反革命是什麼?這兩個毫無道理的所謂反革命證據立即為審判台上的人解了圍,張國錦的反革命罪就這樣定下了。範梓裡馬上宣布,現在有兩個辦法,一個是立即處決張國錦,一個是帶回去重審後再處決,徵求大家意見,看怎麼辦?
範梓裡走到臺前大聲說:「現在只要有一個人(除張的直系親屬外)舉手同意把張國錦帶回去重審,就帶回去。給大家三分鐘的時間」說著範梓裡很嚴肅地高舉起左手亮出手錶,開始讀秒報時:1秒、2秒、3秒……還有兩分鐘,1秒、2秒、3秒……還有一分鐘……這時全場死一般的沉寂,人們都好像屏住了呼吸一樣,誰也不敢吭一聲。當三分鐘快到時,張國錦昂起頭以宏亮的聲音說:「在這種情況下誰敢舉手呢?」時間到了,沒有一個人舉手。範梓裡又說:「同意立即處決的人請在三分鐘內舉手,說著又舉起左手讀秒報時。譚祥雲和鄧覺首先舉起手來,一會兒全場都陸陸續續地舉起手來了。張國錦怒吼:」在這種情況下誰敢不舉手呢!「主席臺立即以舉手錶決為依據宣布張國錦死刑立即執行,張國錦等15人遂被押往東側草坪行刑。張國錦慢步徐行,不斷高呼」實事求是萬歲!毛主席萬歲!「直到槍響倒下。
我父親一直坐在審判臺口的石坎上看完了這場人間醜劇,幾十年來他多次向我講述那一難忘的場面,後來他又將此事寫進了他的回憶錄。據父親說,散會後,一路不少群眾為張國錦流淚,為此,公安局連夜到居委會召開群眾大會統一思想,討論張國錦到底該殺不該殺。人都已經殺了,這種討論還有什麼意義呢?而且誰又敢說不該殺呢?
四、死了也不得安寧
時間一年年過去,轉眼到了文革,這時我已十多歲了,槍斃的高潮已經過去,但西山公園依然是刑場,每年仍有幾次公審會在那裡舉行,而且每次都依然搞得聲勢浩大。
1970年夏的一天,一個叫彭成的農民在西山公園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罪名是偷越國境,據說他曾先後三次偷越國境。那天看熱鬧的人擠滿了整個廣場,反正文革正熱鬧著大家都沒有正事可幹。彭成其人的罪行到底如何我不得而知,也不作評價,但是他死後所受的凌辱卻令人扼腕。只聽槍響後,人們潮水一般湧過去一圈圈將屍體團團圍住,像欣賞玩物一樣盯住屍體不錯眼的看,後面的人紛紛往前面擠,前面的人被擠得幾乎踩到屍體上。這時一個漢子分開人群擠進核心,俯下身去將扑在地上的屍體翻過來,然後呼的一下把死者的褲子扯掉,抽出一把雪亮的尖刀來,仰起頭看了看四周的人,就伸出左手猛握死者的男根,右手揮動尖刀向下刺去。眾人一下明白了,他原來是要割掉死者的男根!那漢子動作十分利索,尖刀上下飛動,環著那兒挖了一個大洞,把一大團血肉糊糊的東西生生割了下來。他將那東西在手裡掂了掂,血直往下滴。他臉上露出帶著幾分麻木的微笑,提著那東西站了起來,原本水泄不通的人群嘩的一聲便自動閃開了一條道,那漢子便直如無人之境,提著那團血肉模糊的東西揚長而去。事後聽說,是拿去做藥治療弱症(陽痿)的。這血淋淋的一幕,久久地印在我年少的心裏。
不久,西山公園又開了一次公審會,這一天是1971年3月9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槍斃的是一個叫樵天珍的年僅24歲的女犯,據說本來準備3月8日槍斃,考慮到在婦女節槍斃女犯不大好,就推遲到第二天。樵天珍是因為毒殺丈夫而償命,罪有應得。但不幸的是,行刑的槍一響,一個早有準備的男子就飛跑上前,趁潮水般的人群還未到達,就將樵天珍破碎的腦袋裡流出的腦漿全裝進一個大盅子裡,然後他抽出尖刀,刷刷幾刀就挑開了死者的上衣布紐扣,露出心口來。他舉刀對準心窩,正準備開膛挖心,忽然被一個值勤的軍人喝住了,手中高舉的刀很不情願地放了下來,隨後悻悻地端著一盅腦漿走了。過了一會兒,圍觀的人很多,因為欣賞女死刑犯的機會比較少,聽說人們把死屍的褲子都脫光了。
五、是冤魂在折騰
二十一世紀初,由於某工程的關係,Z縣沿江許多地方要淹沒,新城要建許多大橋,其中有一座鳴玉大橋要從老縣城跨過鳴玉溪架到西山,西橋頭的位置就是原來的殺人刑場旁邊。施工的年輕人們並不知道那裡曾經發生的一切,心中沒有一點陰影。但是,在施工中卻意外地發生了許多事故,一些砌好的石壁莫名其妙地垮塌,一些人老是皮肉受傷,而且幾乎事故不斷。施工者認真檢查,並找不出什麼原因。後來才聽說這裡曾經是刑場,有無數怨魂積聚在這裡不得超度,工地上的事故屢屢發生可能是鬼魂作祟。這一來把人們嚇了一跳,不說不知道,越說越害怕,越分析越像有那麼回事似的。
從此,工人們每天清晨上工前的第一件事就是為鬼魂們燒香放鞭炮,請求手下留情,冤有頭債有主,望不要再給工地製造麻煩。如果沒有燒香放鞭炮就絕不動工。也許是巧合,後來工地上就風平浪靜,再也沒有發生事故了。
此事的迷信色彩很濃,事故怎麼會是冤魂作祟呢,但施工者天天燒香放鞭炮驅邪卻是事實。畢竟那裡是「新鬼煩冤舊鬼哭,天陰雨濕聲啾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