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因為有『全面管治權』,才有『高度自治』」的言論來自「一國兩制白皮書」,而非當初制訂的「一國兩制」框架之下。(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0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中共十九大報告指「中央牢牢掌握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出席電台節目時稱,「外界無需過分擔心」,指如果中共對港沒有全面管治權,香港就無高度自治。言論引起立法會議員痛批,指高度自治是從主權移交前一直以來的承諾,直斥中共「當時哪有提過全面管治權這回事,明明承諾『河水不犯井水』」。
《蘋果日報》報導,袁國強於節目中指港人「不應就『全面管治權』幾個字作過份得擔心」,並指「如果國家對香港沒有全面管轄權,香港就「根本沒有高度自治權」,稱從法律角度及《基本法》看「全面管治權」,「兩者沒有衝突」。
然而,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日前出席講座時提到中共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一事,直言對有關釋法感到「非常可惜」,形容其「政治含義非常濃」。袁國強則回應稱,自己「作為律政司司長,有責任維護香港司法獨立與香港司法機構於《基本法》下的保障,但當然我們也要理解中央在此事上的觀點」。
月前12名來自世界各國法律界權威發表聯署公開信,就「雙學三子」被重判入獄的事件顯示香港法治制度與「一國兩制」面臨「空前威脅」。袁國強回應指律政司只是針對刑期提出覆核,「按照法律程序處理」,更反指「外國人士對『一國兩制』一知半解」。加上月前就「一地兩檢」提出的「租地論」等,袁多次「失言」的行為,已經引起香港社會普遍質疑與批評。
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批評袁國強「失憶」,指「高度自治」是97年主權移交前的承諾,當時已經講明中港政府「河水不犯井水」,質疑何時出現過袁口中指的「因為有『全面管治權』,才有『高度自治』」。陳諷刺袁已經忘記自己作為律政司司長、捍衛香港法治制度的本分,變成「中共說一、不敢說二」之流。
同樣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亦指出,《基本法》訂明除了「國防、外交」之外,其他都是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享有高度自治權。楊指出,袁口中的「全面管治權」,其實是來自於2014年、作為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藉口與開端的「一國兩制白皮書」,並指出此後中共對香港的干預亦越來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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