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無須理由?公安自創「符合逮捕條件罪」(組圖)
昆明市公安局自創「逮捕通知書」引熱議(圖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0月22日讯】近日昆明市公安局發出的「逮捕通知書」在網路瘋傳,由於這份逮捕民眾的通知書中,罪名一欄填著「符合逮捕條件罪」,因此引起網友熱議,網友直言無法理解,這根本是「莫須有」罪名。
根據網傳的「逮捕通知書」顯示,該通知書是由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發出,內容載明,張姓公安經盤龍區檢察院批准,於2017年10月20日對涉嫌「符合逮捕條件罪」的張姓民眾執行逮捕,並將人羈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昆明市公安局「逮捕通知書」網路熱傳(網路圖片)
該份公文流傳網路後,網友指出這個罪名等於警方抓人不需要理由,「黨說你符合就符合,」「雖然已經知道中國的法治很差了,但沒想到會有這種低能罪名。」
有人妙喻,這是「莫須有」罪名的現代版。
也有網友嘲諷說,「中國式民主,就走在路上就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