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騙惡徒喪天良,判官索命咬舌死

江寧縣有個差役劉某(以下均稱劉公差)。有一犯人因罪坐牢,需要十多兩銀子,便可贖罪放歸。犯人因此請託劉公差到他家去捎信,叫妻子將女兒賣了去贖罪。

劉公差到犯人家,見犯人的妻子很有姿色,便想姦污她。那女人因想到丈夫的生命,有賴劉公差的關照,只得勉強順從。

之後,又將賣女兒得的二十多兩銀子,全部交給劉公差,作為丈夫贖罪的費用。劉公差將銀子拿回去自己用,卻不為犯人交贖金。

犯人之妻以為贖罪的銀子已交給官府,丈夫可以很快回來。但是,等了幾天毫無音訊,便托一位同族人去監牢探問,並向犯人說了贖金之事,犯人聽罷大哭而死。

過了十天,劉公差突然患病,寒熱交攻,自己說:「某人(死了的犯人)在東嶽地府控告我,判官立即要提審我。」然後伏在床上哀號,自己說:「該死!」接著又說:「因我一貫愛說謊,判官要用鐵鉤來鉤我的舌頭。」一會兒,劉公差伸出舌頭數寸,然後自己將舌頭咬得粉碎,血肉淋漓而死。

(事據印光大師編訂的《壽康寶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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