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前副市長曹鑒燎受賄囚終身 上訴遭駁回(圖)


曹鑒燎(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8月31日訊】廣州市前副市長曹鑒燎因受賄罪今年4月被判無期徒刑,其後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法院於8月31日就曹鑒燎上訴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無期徒刑。曹在廣州為官近30年,是地地道道的「裸官」,同時本人還是香港居民。曹鑒燎能「邊腐邊升」,因其得到時任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及廣東省長黃華華的大力提拔。

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審理查明,1991年至2013年,曹鑒燎在先後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鎮長、鎮黨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別在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租賃、「三舊」改造等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約8023萬元人民幣。

二審法院認為,曹鑒燎多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法庭遂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

現年62歲的曹鑒燎是中共官場典型的「裸官貪官」,他在九十年代就把其妻、孩子「移民」香港,成永久居民,同時用虛假資料給他自己也辦了香港居民身份證。但他還一直擔任廣州的領導職務,並大肆貪腐。其被戲稱「廣州市港人副市長」。

曹鑒燎於2007年獲時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重用,先後任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協副主席,後被破格調任中共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開創了廣州官場由政協回籠政府之先河。能夠在廣東政界操作如此高難度動作,除了朱小丹外,曹鑒燎還獲得時任廣東省長的黃華華不遺餘力的支持和撐腰。

2011年12月16日,在新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關照下,身為「裸官」的曹不但避開了中央關於「裸官」不能擔任「一把手」的限制,還兼任中共增城市委書記,成為「增城一哥」。

曹鑒燎2013年12月落馬前,分管外經貿、港澳事務、開發區等工作。據港媒報導,曹被查後,廣州官場震盪,萬慶良不久後亦落馬,並於去年被判無期徒刑

曹鑒燎受番審期間,他的眾多情婦也同時被曝光。他自1988年起便與11名女性發生關係,當中包括大竹學生、身邊工作人員,也有企業高管、餐廳經理,甚至還有網球店保健員。

1992年曹與一名女大學生搭上,為取得這女子歡心,他不僅買樓買車,還帶親自到東北拝會「老丈人」。 後來曹與這女子分手,分手時不但為她辦理移民手續,還給她1,346萬元分手費。

曹亦與原來天河區人事局科員盧瑜勾搭上,之後盧瑜便從科員一路陞官,從科長升到局長,再到白雲區副區長,最後居然成為湛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晉身副廳級。在曹鑒燎被查以後,盧瑜亦受到牽連,2014年8月被調離湛江,從副廳級降回科級。

而曹鑒燎在中共任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期間,還在其情人的推薦下,違規提拔任用6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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