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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普吉島欲撬走「貝王」 中國遊客被捕(圖)

 2017-08-28 00: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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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遊客在普吉島欲撬走「貝王」被捕
硨磲貝。(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8月28日訊】近日,一名中國遊客在泰國普吉島旅遊期間,無視泰國政府禁止抓撈任何海洋生物的規定,企圖從海邊石頭鑿走有「貝王」美譽的「硨磲」,而被當地警方拘捕。

據東網報導,8月24日,45歲的中國男遊客董金亮(Dong Jinliang,音譯)企圖從海邊石頭鑿走「硨磲」,泰國第6海洋與沿海資源廳、海洋資源管理辦事處主任哇差霖接報後趕到現場阻止,之後將他交給警方。

董金亮當時上身半裸、僅穿短褲腳踏拖鞋在大拉差島附近的海邊鑿石,有民眾看到他搬起石頭不斷敲擊,企圖鑿走附在石上的硨磲後舉報。

據瞭解,「硨磲」是海洋中最大的雙殼貝類動物,有「貝王」的美譽。在西方國家,硨磲與珍珠、珊瑚及琥珀被稱為四大有機寶石;在佛教中有「佛教聖物」之稱,與金、銀、琉璃、瑪瑙、珍珠和琥珀並尊為「七寶」。

硨磲肉可食,大貝殼可作貯水器或貝雕原料之用,小貝殼可燒制石灰或供觀賞,有的硨磲還能產生珍珠。

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泰國政府封閉了幾十個島嶼,有一些受保護海域的島嶼對外開放,但明令禁止抓撈任何海洋生物。

由於涉嫌違反禁止在珊瑚礁海域尋找、捕撈及撿拾任何海洋動物的法例,董金亮將面臨法律制裁。

泰媒此前曾報導,大拉差島上的三個海灣均安插有中、英、泰三種語言的警示牌,明確禁止4種行為,包括禁止在珊瑚區域內拋錨停船;禁止捕抓海洋生物、收集珊瑚屍體和餵魚;禁止踩踏珊瑚,禁止在比腰圍淺的水域潛水,以防踩到珊瑚;在指定地點投放垃圾,禁止將垃圾或廢物投入大海。

警示牌還標示著,如果遊客違反以上規定,將面臨罰款10萬銖(約合人民幣2萬元),或監禁1年的懲罰。

責任編輯: 高芸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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