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不喜歡微信(圖)
我非常不喜歡微信,同樣也不喜歡QQ,,因為我的數據不屬於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8月17日訊】我是做技術出身的,我非常不喜歡微信,同樣也不喜歡QQ,但是為了聯繫朋友又不得不用。
不喜歡微信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微信上面,我的數據不屬於我。
好友聊天數據
騰訊微信官方一直不提供導出聊天記錄到CSV或TXT文件的功能,也不提供聊天記錄備份的功能,用戶的數據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數據安全有數據備份和數據導出是兩個不同的方法,數據備份指的是在相同軟體相同版本內的恢復,數據導出指的是將數據轉移到另一個第三方的系統,當然導出成CSV或資料庫也可以。
做為一個聊天軟體,用戶之間聊天數據是整個軟體的核心數據,也是用戶最重要的數據,對於用戶來說,什麼數據都可以丟,這些數據不能丟。然而,像微信這樣一個聊天軟體,竟然不提供聊天數據的導出以及雲端備份,還好意思讓別人用嗎?哪天我手機一丟,之前所有好友的聊天數據就都沒了?
如果雲端備份佔用資源太多,只要將聊天文件以標準化明文格式保存在一個目錄即可。之前的MSN在聊天記錄保存上做的就很好,每個好友一個文件,全部用XML格式保存,直接備份目錄就好,配合類似Dropbox這樣的工具,可以實時備份所有的數據文件到雲端,哪怕用戶電腦硬碟突然壞了,用戶的聊天數據也不會丟失。
信息資訊數據
微信公眾平臺是微信期望打造的信息門戶,也就是給陌生人之間提供的公共內容服務。整個微信公眾平臺就是一個完全封閉的圈子,屏蔽百度、淘寶、支付寶紅包、網易雲音樂等第三方平臺,微信用戶無法把支付寶紅包、蝦米和網易雲音樂上的音樂內容發布到微信朋友圈中,微信用戶始終都是在騰訊內部的生態圈子裡面轉悠。
對於自媒體作者來說,開設的微信公眾號是一個完全封閉的平臺,在上面發的文章說刪就刪,連備份也不提供,想要把公眾號裡的文章導出來,做夢;在文章正文裡放一個第三方的鏈接地址,沒門。
法律上的依據
儘管如此,從在法律角度上看,用戶還真的是拿騰訊一點辦法都沒有。
微信用戶和騰訊什麼關係?服務合同關係。用戶加入微信時都要點擊同意騰訊公司規定的用戶服務協議才能註冊賬戶,這個長達數千字的服務協議只用四個字就可以概括:「我是你爹」。
用戶服務協議的部分條款和解讀如下:
「微信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帳號的使用權。」(解讀:這個帳號是騰訊借你用的,帳號所有權歸騰訊)
你使用微信所產生的所有內容,騰訊公司有權「不經通知隨時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屏蔽…對帳號處以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帳號封禁直至註銷的處罰。」(解讀:騰訊隨時隨地可以刪除你的帳號以及帳號內的所有內容)
用戶要「承擔因使用內容而引起的所有風險,包括因對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或實用性的依賴而產生的風險。騰訊無法且不會對因前述風險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解讀:用戶在微信裡出事了,例如被莆田醫院騙了,用戶自己負全責,和騰訊沒有半點關係)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