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前市委書記涉四大罪 保姆也大肆受賄

【看中國2017年8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共湖南衡陽前市委書記李億龍於8月11日涉四大罪被提起公訴。李被指貪腐數額特別巨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其中他家的保姆胡興紅利用其影響力受賄超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檢察院指控,李億龍在1998年至2016年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夥同他人騙取、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李億龍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0歲的李億龍曾任湖南瀏陽市委書記、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其中在懷化擔任「一把手」達5年(2008年-2013年)之久。一名懷化籍官員稱,近年來,懷化市一批處級官員落馬,其中一些是李億龍的親信,他們供出了李億龍在懷化期間的一些「違紀」行為。

今年3月,湖南官方通報了李億龍享樂奢靡的細節:2006年至2016年,其非法收受禮金共計153.79萬元人民幣、5.9萬美元,及3000歐元;用公款報銷其購買的名牌手錶、眼鏡等高檔物品費用,還長期使用公款僱用專職保姆為其提供生活服務。

通報中還提到,其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錢色交易。

陸媒報導指,李億龍與保姆胡興紅的關係或超出正常的雇佣關係。據悉,2016年4月8日,李億龍被調查。同年4月23日,李億龍家的保姆胡興紅也被立案偵查。今年7月,胡興紅被以「受賄罪」判刑1年4個月。

報導說,胡興紅生於1970年11月,初中文化,無業,住衡陽市華新開發區洋州麗園小區。從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胡興紅為李億龍在衡陽市警備區的住宅提供家政、保潔服務,工資待遇為每月3000元,費用由市委辦公室承擔。

胡興紅不時找李批字,把人從常寧市公安分局調到蒸湘區公安分局,收了10萬元;胡還通過李億龍幫忙,把人調入南華大學工作,收了10萬元。

報導指,李億龍被湖南省紀委帶走的當天,衡陽下轄的縣級市耒陽市市長劉革生為送別李億龍,上門送了5萬元人民幣,在李億龍不在家的情況下,胡興紅代收後並從中抽走了2萬元,後只轉交給李億龍3萬元。李億龍被帶走時,這3萬元被現場查獲。

大陸《南方週末》2016年12月16日刊文披露,指李億龍生活糜爛。知情人稱,「李億龍生活上非常糜爛,不是一般的爛。」李億龍落馬前,其情婦艷照曾在網上流傳,李矢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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