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遼寧書記王珉獲刑終身監禁(圖)


王珉(圖片來源:中共政協官網截圖)

【看中國2017年8月4日訊】中共官媒《人民日報》8月4日報導,因受賄、貪污、玩忽職守等3項罪名,前遼寧省委書記王珉於8月4日被河南洛陽中級法院判處終身監禁。其中受賄罪被判終身監禁,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貪污罪量刑為4年監禁,罰金30萬元;玩忽職守罪獲刑7年監禁。3罪量刑最終執行終身監禁,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北京青年報》微信公眾號「政知圈」稱,王珉的「玩忽職守罪」是被頂格判刑的。按照中共刑法規定,玩忽職守罪最多是7年監禁。

王珉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獲刑終身監禁的第19個「老虎」,此前申維辰、杜善學、金道銘、毛小兵、萬慶良、劉志庚、陳雪楓、盧子躍、譚力、楊振超、王素毅、蘇榮、奚曉明、王保安、劉鐵男、周永康、令計畫、郭伯雄等均獲刑終身監禁。

在中共遼寧官場賄選案涉案者中,除了王珉之外,前遼寧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16年半監禁)、鄭玉焯(3年半監禁)和前遼寧政法委書記蘇宏章(14年監禁)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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