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租房問題,要靠市場,而不是政府
【看中國2017年8月1日訊】由於房價不斷上漲,房價高不可攀,一些低收入群體買不起房,也可能租不起房,於是,有些人又懷念福利分房的時代。
福利分房是失敗的,根本沒有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筆者在80年代親眼目睹上海人幾代人擠在小房子裡,苦不堪言。
福利分房是計畫經濟時代特有的一種房屋分配形式。在市場經濟中,房屋是可以用貨幣去購買,交換。
奧地利經濟學派米塞斯否認計畫經濟實行經濟計算和合理配置資源的可能性,資本主義經濟體制中,合理的經濟計算的可能性在於用貨幣表現價格,價格包容一切。而計畫經濟不存在這種以貨幣表現的價格制度,不能讓價格反映供求與價值。福利分房,既不是通過合理的或市場動態的價格供給,也不可能以合理的價格來獲得,而是通過工齡、職稱、權力和關係等非價格因素得到,於是分房過程就非常混亂,供需關係價值規律被扭曲。
計畫經濟時代,單位除了提供工作和工資,還要為職工提供一系列的福利,在單位提供的諸多福利中,人們最為關注的就是房子。在當時人們的頭腦中,房子是一種天經地義的福利,是鐵飯碗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等著排隊分房,沒有其他的路可走,那個時候的人們並不擔心沒有房子住,只是時間長短,房屋大小,房子好壞的問題。
當時中國實行低工資制,職工工資不含購房款,國家將這部分剩餘價值集中起來,由財政拔給各單位,各單位再建房分給職工。政府蓋房子,分給老百姓住就是人民常說的「公房」,「等國家建房、靠組織分房、要單位給房」是福利分房的典型特徵。並且,這個福利房歸國家所有和支配,個人沒有產權,不能交易,限制轉租。其實類似於公租房。國家定面積,定標準,定租金和進行維護。福利分房的制度幾乎一直貫穿了整個20世紀的下半葉。
福利分房難以為繼,因為它違背經濟規律。
1998年,《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文件出臺,決定自當年起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貨幣化、住房供給商品化、社會化的住房新體制。
這有劃時代意義,從此結束長達半個世紀的福利分房制度,中國房地產迎來波瀾壯闊的大牛市,50年被壓制的需求集中釋放,沒有房子的渴望擁有房子,有房子需要改善居住,已經改善的有投資需求,總之,房子的各種需求被充分激活。任何商品,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會支撐其價格,這是房價一直上漲的內在邏輯。當需求釋放完,房地產牛市也就終結,現在談樓市崩盤為時尚早,中國樓市至少還有10年黃金期。從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這是革命性變化。
近期,國家為什麼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租售同權」和「租購併舉」的概念正式提出,住建部表示要對住房租賃進行立法,凸顯租賃在住房供給體系中的重要性。這難道也是供給側改革?
租售同權不是中國發明,國外早已有之,北美的中小學沒人管你的房子是租的還是買的。只需入學時,能提供證明你孩子是住在這個區裡即可。買房的提供買房證明,租房的提供租房證明。
無錫更搞笑,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極端,取消購房面積達60平方以上准予落戶的政策,增設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凡在本市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我市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籤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條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朝令夕改,這對購房人公平嗎?房子擁有人的權利不如租客。
不管是租房還是買房,應該通過市場化手段解決,依靠行政力量反而適得其反。
根據現在的存量房與增量房數量及城市常住人口數量,供需基本平衡,居住問題基本解決,也沒有誰睡在馬路上,只不過有的人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有的人住在別人的房子裡,有的人住大房子,有的人住小房子。窮人租房,富人出租房子,中產住自己的房子,這在任何一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家都最正常不過的現象,這在世界各國都一樣,歐洲不少國度居民家庭租房比例都超越了30%,德國居民家庭租房比例以至超越了50%,美國也約有1/3的居民家庭租房住。
政府突然增大租賃住房供應,甚至以極低價格的土地出讓給國有房地產企業建造租賃用房,這將打亂市場平衡,並且增加居住成本。本來出租與租房也不需要承擔稅金,交易成本降到最低,現在,為了實現租售同權,需要備案,還要納稅,而稅收最終會轉嫁給租客,雖然增加了供給,但可能提高了租金。其次,住房租賃不管是政府經營還是企業經營,都會產生管理和稅收等成本,這些成本同樣會反映在租金中。
政府推進公租房貨幣化,培育和開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另一用意鼓勵城鎮居民家庭由買房轉向租房,減輕房價上漲壓力。千萬別上當,有錢還是趕緊買房,沒房才是無產階級,你難道想成為無產階級嗎?租房是無奈之舉,而非長久之計。
去年中國租房市場租金範圍也就1萬億左右,而美國高達3.5萬億,租賃市場還有發展空間。解決租賃住房的問題,一定要靠市場,而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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