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反酷刑日 民團抗議中共酷刑對待709律師(組圖)
國際反酷刑日,香港民團中聯辦抗議中共酷刑對待709律師。(攝影:林子軒)
【看中國2017年6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陳瑞熙、東辰雨採訪報導)今日(6月26日)是國際反酷刑日,香港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華人民主書院、香港天主教及社民連數十人遊行到中聯辦,抗議中共政府多年來對大陸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實施酷刑,特別是對709維權律師的打壓。
週一下午3點,團體數十人拉著寫有「停止酷刑」「停止強迫服藥」「停止肉體折磨」等橫額,高喊釋放「所有維權律師、有酷刑、沒法制、我們不會忘記709(維權律師)、維權無罪、維權律師無罪、釋放所有維權律師」等口號,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然後由各團體代表輪流發言。
國際反酷刑日,香港民團中聯辦抗議中共酷刑對待709律師。(攝影:林子軒)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代表劉慧卿在發言中表示,自2015年7月9日中共對維權律師大抓捕後,至今已經快2年,瞭解到中共政府曾使用15項酷刑和不人道對待,針對709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今日到中聯辦抗議,是希望國家主席習近平盡快做事,維護維權律師的人權。
她例舉了中共曾使用15項酷刑和不人道的對待,實施酷刑的部門多達13個權力機關。14名被羈押的維權律師中,超過一半被證實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遭受多種酷刑對待。
劉慧卿指出,2015年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已指出,這個制度構成的秘密羈押大大增加當事人受酷刑的機會,709大抓捕的酷刑記錄證實了,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酷刑的溫床。她促請當局就709酷刑及不人道對待進行獨立調查,向施酷刑的官員,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全名為禁止酷刑及其它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酷刑刑事化,和廢除居所監視。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中共不但對大陸的維權律師實施酷刑,對香港公民也進行酷刑折磨,包括資深媒體人程翔,被單獨囚禁在中共國家安全局招待所整整105天,不能接觸資料、不能與人說話,甚至不見日夜,與外間隔絕,令他精神走向死亡邊緣,令他「好幾次想撞牆(自殺)」,身體亦出現後遺症,包括心律不齊等。
程翔批評,中共已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的公約,因此,中共也定期向聯合國提交報告。不過,在2015年聯合國的一個公聽會上,聯合國也表達對中國酷刑對待維權人士及異見人士的擔憂,也質疑中共的行為。但中共政府狡辯是為了「犯人」的安全,但這個言論成了國際的笑柄。他說:「這個當然成了國際笑柄,國際專家都很清楚,都知道中共政府的做法絕對不能接受。」
華人民主書院榮譽校長鄭宇碩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也都有發言,聲援大陸的維權律師。抗議人士之後和平散去。
支聯會在國際反酷刑日的聲明指出,強烈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對異見及維權人士實施酷刑。指中共建政後,對異見人士的酷刑,除了肉體上折磨,精神上亦造成極大痛苦、不人道和有辱人格。
聲明例舉了被中共酷刑對待的維權人士包括,因「八九六四」被捕的維權人士陳雲飛、李旺陽、苗德順;因雨傘運動被捕的「傘捕者」:葉曉錚、謝文飛、張聖雨、王藏;異見人士及人權捍衛者:高智晟、曹順利、彭明、吳淦、「赤壁三君子」黃文勛、袁奉初(袁兵)、袁小華、袁奉初、郭飛雄、王清營、張昆、陳光誠、嚴正學、清水君、李小玲、韓素芳、邢望力、朱虞夫等。
聲明還例舉中共對異見及維權人士的各種迫害,包括:恐嚇、毆打、綁架、誣告、禁錮、革職和軟禁等。異見及維權人士失去自由期間,更被施以不同程度的酷刑,包括:電擊受訊人生殖器或腳趾;扯掉受訊人陰毛,灌水逼其口服;雙手在背後上下交叉半空懸吊;強力暴打;長時間銬住手腳;被綁於俗稱老虎凳和鐵椅等長時間固定坐姿,不能睡覺,限制大小便及進食;坐板兒;站軍姿;手銬、腳鐐連一起,身體彎成90度,站數天甚至數星期;雙手抱住小腿並用手銬拷住,用木棍從雙腿中穿過,把木棍橫放在桌上;被用強光燈照射,不准睡眠;活人煙熏;用注射器往鼻腔噴射芥末油;雙手反扣鐵窗吊起,身體前傾,腳尖點地,十多天不讓睡覺;用冷水淋頭,不讓睡覺休息,開冷空調吹;強迫長跑;毛巾蒙眼,雙腕裹毛巾,雙手背身後拷住;吊起身體,讓雙腳剛剛點地;冰凍攻擊;拒絕提供治療;不給充足食物及水;被迫背誦囚規等。還有單獨囚禁、社交孤立、威脅、辱罵及強迫心理輔導等精神傷害。有些更強迫服食精神科藥物,甚至直接送到精神病院服刑。
聲明指出,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締約國,1988年在中國生效,簽署國有義務採取一切行動消除及懲處一切酷刑對待。支聯會敦促當局全面履行國際公約責任,停止殘暴迫害異見及維權人士,釋放所有被無理扣查或強迫失蹤人士,並廢止任何形式的秘密羈押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