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不聘律師 妻:不配合中共演戲(圖)


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拿著丈夫李明哲的照片(圖片來源:美國之音)

【看中國2017年6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臺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至今已逾兩個多月,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在6月1日當天,首次針對不聘請中國律師協助的決定而發表聲明稱,因為她不相信中國的法治,更不願意配合中共演戲。

據《中央社》報導稱,中共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日前(5月26日)證實,臺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已被「中國湖南省公安機關」逮捕,事發後至今,李明哲妻子李淨瑜6月1日首次透過臺灣人權促進會以「我為什麼不請律師」發表聲明。

李淨瑜在聲明中表示,自從得知李明哲被捕後,她心裏就做了最壞的打算。不是因為李明哲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而是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可預測的人治國家。而一個人治國家裡的「法庭」長什麼樣,我們臺灣人都很熟悉,就像白色恐怖時代經常上演的政治秀,就是一個法西斯的劇場,有時候更像馬戲團,「所以,我何必花大錢雇一個律師配合導演來演戲呢?」

李淨瑜進一步指出,如果為李明哲聘請中國律師,就等同承認中國法庭已符合文明國家程度,並將接受其判決的合法性,此舉無疑是置李明哲於險境,讓他任由中共宰割,而我此時此刻最需要的是尋求臺灣和文明世界裡的法律顧問的協助,而不是聘請中國律師。

李明哲妻子李淨瑜最後強調說,自從李明哲不幸被失蹤後,我就堅持人道探視、公開審判,希望中共能讓我以家屬身份前往中國探視,做為文明世界的個體,我有權向中國提出這種最起碼的人道要求:讓我探視我的丈夫!如果中共連最基本的探視權都不敢給我,我能相信他們會依文明社會的法治標準和原則行事嗎?

據悉,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已分別向臺灣法務部和陸委會發出兩份公文,提出作為李明哲家屬的人道探視和重新申請台胞證要求,除了希望臺灣法務部能協助家屬赴中國探視李明哲之外,也委託陸委會能協助重新辦理台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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