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太陽花學運11人被判輕罪(圖)


「318太陽花學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11日訊】2014年,臺灣318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一案,臺北地院上月底判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立委黃國昌等人無罪。週一,臺北地院再就學運衍生的佔領行政院案,作出判刑。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導,佔領行政院案有93名被告,分別涉犯煽惑犯罪、妨害公務、損壞公物、加重竊盜及侵入建築物等罪。其中被控煽惑犯罪或加重竊盜的,包括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召集人魏揚在內的11名被告,均獲判無罪。臺北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表示,魏揚等人當時不滿服貿爭議而發表言論、呼口號激勵民眾士氣,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

另外11名被控妨害公務及損害公物的被告,則分別被判刑3月至5月不等,但可以每日1,000元新台幣(253港元)的罰款代替入獄。另外87名侵入政院被告,則因行政院撤告獲判公訴不受理。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引起反對這項協議的學生在立法院會場外抗議。

3月18日,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率群眾佔領立法院。抗議者認為,國民黨同中國大陸達成的服貿協議將強化大陸對臺灣的影響力。

5天後,魏揚與其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及部分318佔領立法院的學運成員,見時任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未獲「退回服貿協議」訴求正面回應,當晚7時許,在網路上開始號召民眾,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進行靜坐抗議等行動。隨後,大批民眾、學生陸續闖進行政院辦公室,過程中與前來勸阻的警員爆發激烈衝突。

臺北地檢署偵辦此後就3月23日的佔領行政院行動,起訴132人。臺灣民進黨在去年舉行的臺灣大選中獲勝上臺不久,釋出善意。行政院於蔡英文上任時,撤回對126人的告訴,至於魏揚等21人因被訴妨害公務,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臺北地院審理後在週一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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