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多 質量差 中國專利名不符實(圖)


中國產品供給整體質量不高,中國知識產權問題嚴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4日訊】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的《法治藍皮書(2017)》披露,中國產品供給整體質量不高,中國知識產權則存在專利量多質低、保護力度不足等問題,導致企業創新及產品質量的提升均受到嚴重制約。

據陸媒報導,社科院2017年的《法治藍皮書》披露,絕大多數企業不願花費太長週期從事研發活動。通過對七千多家企業研發項目平均投入的調查發現,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在100萬元以下的佔絕大多數(67%),投入500萬元以上企業僅佔4.1%。而對企業的專利研發週期調查發現,企業研發週期1年及以下的佔23.2%,1年到2年的佔44.1%,合計佔67.3%;而真正願意在3年以上進行長期研發的僅佔6.2%。

藍皮書指出,技術創新決定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而企業為追求即時效益,卻不願在技術創新領域投入更多經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已成為當前的一個主要問題。

從現象上看,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量一直保持穩步增長態勢。根據2015年中共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據,2015年該局共受理髮明專利申請110.2萬件,同比增長18.7%,連續5年居世界首位。

然而,雖然從專利申請數量來看,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似乎位居「世界首位」,但從申請專利的質量來看,卻並非如此。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和供給能力與國際同行相比,存在差距,在日用消費品及高科技產品領域都是如此。也就是說,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與持續增長的專利申請數量不成正比。

法治藍皮書還披露,企業申請的大量專利並沒有真正用於提升產品質量

根據中國專利法規定,中國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年限為10年。然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專利權人都會中途放棄專利,沒有將專利真正投入使用。

此外,專利許可實施率也能反映出絕大多數專利沒有真正投入使用這一情況。從2012年至2014年,中國共授予國內專利2787707件,簽訂專利許可合同僅為56067件,僅佔授權專利比例的2%。

因此,企業申請專利與企業產品供給能力之間並不能直接畫上等號。事實上,在現有制度中,評價政府或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依然是專利量。由於申請專利可以滿足企事業單位多方面的利益需求,導致專利申請數量氾濫、名不符實。

長期以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過低,致使許多企業在產品供給過程中不願意創新,更願意模仿和抄襲。中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賠償數額過低,助長了這種局面的形成:創新者在追求產品品質方面,需要花費大量財力、心力才能有所作為,而侵權者只需付出較低成本就可以「抄襲」使用。因此,在中國各類產品供給中,模仿痕跡較重,創新能力不足,知識產權糾紛數量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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