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奉新縣政府被列老賴名單資產被凍結
【看中國2017年4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政府被列入「老賴」名單,3億余元,資產被凍結。在此之前,「沒肢體衝突」討債公司總經理被刑拘。在被納入列入「老賴」名單後,中共奉新縣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即中共縣政府的主要領導將來在乘坐飛機、高鐵及入住星際酒店高消費的時候,都將要受到限制。此外,該中共縣政府的領導人還有可能會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政府被列入「老賴」
4月1日,陸媒澎湃新聞的報導稱,日前,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政府被列入「老賴」名單,3億余元(32411萬元)資產被凍結。
其實,這場糾紛在2007年就埋下伏筆——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尹女士稱,該公司曾中標了中共奉新縣政府一市政工程,但中共奉新縣政府不結算、不驗收相關項目。期間,中共縣政府曾出讓土地,抵掉部分工程款,但其餘款項至今未結。集團公司旗下企業的四五十名員工一年沒發工資,公司每週都去中共縣政府催款,併發生兩次拘禁事件。
2016年7月5日,中共江西省南昌仲裁委員會第47號裁決書成了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尚方寶劍」,這份裁決書認定中共奉新縣政府存在拖欠行為。其中裁決,中共奉新縣政府應向申請人支付潦河兩岸市政工程建設、土地徵用、報批、拆遷、開發建設等費用和投資收益31827.16萬元及相應利息,同時151.5萬餘元仲裁費由中共奉新縣政府承擔。但裁決書下發至中共奉新縣人民政府後,遭到中共政府方面的質疑。中共奉新縣政府向中共南昌市中級法院提起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不過,中共奉新縣政府向中共南昌市中級法院提起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遭到法院駁回。據此,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向中共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提出執行申請。
2017年3月13日,中共宜春市中級法院下發《執行裁定書》,給中共奉新縣政府開出了「罰條」:依法凍結、查扣其在銀行的存款32411萬元或扣留、提取相同價值的收入;查封、扣押、凍結其32411萬元的資產。此外,中共奉新縣政府要以32220.76萬元為基數,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利息,直至還清欠款,並支付延遲履行金。但奉新縣人民政府對此拒不執行,因此,該院於3月21日下發《執行決定書》,將奉新縣人民政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沒肢體衝突」討債公司總經理被刑拘
當年,江西國弘投資有限公司中標了奉新縣人民政府一市政項目,遂設立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該工程主要項目是潦河兩岸綠化及市政工程。
尹女士說,去年8月19日上午,在中共南昌仲裁委員會第47號裁決書下發到奉新縣後,對方給公司打來電話,說商量工程餘款的事情。
尹女士回憶說,誰知公司總經理張正冰去奉新縣房管局後,「沒有發生口角,沒有肢體衝突,人卻被抓了,而且沒有給任何說法。十幾天後,才給了一張《拘留通知書》,上面寫的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我們是被冤枉的。」
在尹女士出具的一張《拘留通知書》中看到,張正冰確實曾被羈押在中共奉新縣看守所,而且是被刑事拘留,刑拘時間為2016年8月21日凌晨1時22分。這讓尹女士還有公司其他職員感到不安,「第一次拘禁時,員工在中共縣政府外守了24小時,他們才放的人。總經理出了中共看守所後,再沒有下文。」
中共奉新縣領導人還有可能會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報導稱,被列入失信名單後,中共奉新縣人民政府許多工作將無法開展,招商引資、基礎建設、資金週轉等方面也被限制。
中共奉新縣縣長及相關縣領導成了不自由的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中共一級政府登上「老賴」名單,當地中共檢察、紀委部門涉嫌不作為。如今,事情已經發生,更該迅速介入,問責相關責任人。
另據陸媒鳳凰資訊3月31日的報導稱,根據中共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的執行裁定書顯示,該院在執行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判決時,被執行人中共奉新縣政府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決定將中共奉新縣政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決定一經作出即生效。中共宜春市中級法院已經依法凍結了中共奉新縣政府在銀行的賬戶。
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中共奉新縣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即中共縣政府的主要領導將來在乘坐飛機、高鐵及入住星際酒店高消費的時候,都將要受到限制。此外,該中共縣政府的領導人還有可能會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案件,網民王小劍說:是黨員不,黨員幹部帶頭失信,整個黨派都要列入失信名單。
網民chinaghg1說: 這是第一起,但肯定不是最後一起。
網民跑馬騮騮說:呵呵,當事人不知道動用了多少關係才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