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被法警帶上被告席。(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2006年,中共高唐縣縣委書記孫蘭雨之妻親自帶人到百度總站,拿到董偉等人的IP地址,他和其妻製造了「高唐網案」,這使他成了網際網路上的知名的中共惡官。他還利用中共給他的權力大肆斂財,其個人犯罪所得高達474萬餘元,是聊城市城鎮居民年均收入的220倍。
3月19日,陸媒報導稱,3月14日上午,山東省菏澤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準時開庭,聊城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被法警帶上被告席。這是繼2015年4月他被宣布調查後的首次露面。他面對的,是檢察機關貪污、受賄2項罪名的指控。
百度提供IP地址 孫蘭雨夫婦製造「高唐網案」
2004年底,孫蘭雨被任命為中共高唐縣縣委書記。他和其妻製造的「高唐網案」使他成了網際網路上的知名的中共惡官。
「高唐網案」事起2006年,那年12月20日左右,高唐縣中共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喝了點酒,用臥室裡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裡的帖子,有一條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為經濟領頭羊」。此時,董偉想到的是地方財政吃緊,他的「醫療保障卡」裡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了。他跟了兩條留言,一條是「孫爛魚更黑啊」,一條是「居家過日子都要量入為出,沒錢了,還搞什麼建設」。董偉認為,自己發帖子只是表達對地方建設、中共地方領導的個人觀點,並無出格之處。
「藉著酒勁兒發句牢騷」的還有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裡,想到在醫院聽到有病人抱怨,說工資、醫保費用都沒有按時發放,就發帖子說:「高唐這麼好,怎麼搞得工資都發不出來?」還不指名地罵了縣委書記一句髒話。
高唐縣一中體育教師扈東臣更是莫名其妙,他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在網上發帖,是中共警方根據電話網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學,由於是公家的電腦,究竟是誰發的帖?說不清。而警方認定是他發的,把和他董偉、王子峰都非法關押到了中共高唐縣看守所裡、
在高唐縣看守所裡,他們被安排收看電視,在高唐電視臺「警方在線」節目中,他們看到了自己戴著手銬走進看守所、在拘留手續上簽字、被審訊的畫面。為此,中共縣公安局副局長還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解說詞裡,他們的名字變成了董某、王某、扈某,並說破獲了攻擊中共縣委、縣政府的「重大網路刑事犯罪團夥」。由於沒有任何遮蓋處理,他們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個高唐縣廣為流傳。此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中共高唐電視臺播出這些內容。中共高唐縣電視臺副臺長陳洪春表示,當初播出刑事拘留董偉等人的畫面和新聞,是縣裡定的,有中共縣領導審片,當時中共縣領導指示連續在《高唐新聞》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臺連續播出5天後,就自行決定停止了。
2007年1月31日,中共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和「發現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由,分別宣布對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的案子予以撤銷。
此事被媒體公布後,一時間,孫蘭雨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引起有關部門重視。2008年2月1日,孫蘭雨被免去中共高唐縣委書記職務。
董偉始終認為,這件事是孫蘭雨跟他的妻子一手操控的。孫的妻子徐秀芳時任中共高唐縣公安局政委,分管網監大隊。據董偉在警方的熟人透露說,當時是徐秀芳親自帶人到百度總站,拿到董偉等人的IP地址,才一舉「破獲」這個「重大網路刑事犯罪案件」。在孫蘭雨此次被免職之前,徐秀芳已被上調到中共聊城市公安局任職。
「高唐網案」顯示了,作為中共高唐縣「一把手」的孫蘭雨,已將自己在行政權力上的絕對權威視為快速、直接解決任何問題的捷徑。
孫蘭雨涉案數額是聊城市城鎮居民年均收入的220倍
陸媒3月19日的相關報導稱,3月17日,中共山東省檢察院微信公眾平臺通報了聊城大學原副校長孫蘭雨貪污、受賄案一審開庭情況。起訴書指控孫蘭雨涉嫌貪污、受賄2項罪名,共14筆犯罪事實,涉案總金額4744041.6元。
其中涉嫌貪污罪共2筆犯罪事實: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孫蘭雨利用擔任中共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取截留收入不記賬、使用虛假髮票報銷的方式,先後2次貪污中共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款共計76.264萬元。
涉嫌受賄罪共12筆犯罪事實: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孫蘭雨利用擔任中共高唐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委書記、聊城市對口支援片口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指揮部總指揮、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多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項目立項、專項資金申請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徐某、其特定關係人張某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98.14016萬元。
孫蘭雨貪污數額76.264萬元,被指「數額巨大」,受賄數額398.1401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個人犯罪所得高達474萬餘元,是聊城市城鎮居民年均收入的220倍。
需要強調的是,孫蘭雨涉及援助四川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作的受賄就有16次,數額143萬餘元,佔全部受賄犯罪的36.15%。孫蘭雨將援川工作視為難得的機會,將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援川企業,中飽私囊。
孫蘭雨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均予以認可,未提出異議。當天,庭審在12時56分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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