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察廳擬15日通知朴槿惠傳訊日期(圖)


朴槿惠(Eric Piermont/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3月14日訊】韓聯社3月14日引述韓國檢察廳特別調查部門負責人透露,將在3月15日通知朴槿惠傳訊日期,她將作為犯罪嫌疑人到案受訊。韓國檢察廳將在沒有與朴槿惠進行協商的情況下,單方面通知朴槿惠傳訊日期安排。

韓國憲法法院3月10日對朴槿惠總統彈劾案作出宣判,2016年12月韓國國會彈劾總統案成立,朴槿惠被罷免。韓國憲法法院代院長李貞美說,8名法官在彈劾總統案最終表決中全部同意罷免朴槿惠。

韓國憲法法院稱,朴槿惠與崔順實合謀接受韓國大公司486億韓元賄賂,為崔順實個人及其所控制的Mir和K體育財團成立提供幫助,在總統任期內存在持續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朴槿惠還全盤否認對其指控,隱瞞崔順實參與干涉總統事務的違法行為事實,並譴責對她提出質疑的媒體。

儘管朴槿惠多次公開發表言論承諾配合檢察部門的調查,但從未兌現其承諾,拒絕檢察部門搜查總統府青瓦臺,從中可見她的言行沒有維護韓國憲法的意願,屬於嚴重違反憲法的行為。

《朝鮮日報》3月10日報導,朴槿惠總統因崔順實的個人利益而濫用職權,泄露國家機密,還對檢察部門隱瞞崔順實在韓國國家事務中的影響力。朴槿惠允許崔順實等親信干涉國家政務政策、迫使韓國公司捐款及應對「世越號事故」不力等行為,均違反韓國憲法。韓國三星、樂天、SK等公司集團為崔順實掌控的Mir和K體育財團提供捐款,這是行賄違法行為,因此朴槿惠涉嫌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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