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座落在火藥桶上的金字塔(圖)


金字塔下的火藥桶不是會不會炸的問題,而是什麼時候炸的問題(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1日訊】2月18日,武昌火車站,因為一碗熱乾麵(一說是素寬粉),一名食客把麵館老闆砍死了,還切下了他的頭顱。那些極度血腥的現場圖片我就不在這裡轉發了。

貌似口角之爭引發的偶然性事件。殺人者有精神二級殘疾證明,彷彿也佐證了事件的偶然性——這樣的事情不是經常發生的。一起偶然發生的暴力事件,如果說對普羅大眾和社會管理者有何啟示,無非兩點,一是遇事要忍,退一步海闊天空,謹防禍從口出;二是政府要把精神病人管好,別把他們放出來害人。假如再作什麼引申,譬如批評社會,那就是過度闡釋了。關於此事,社會學意義上的分析可以到此為止,剩下的只是如何善後。我看到有媒體採訪專家:出了這樣的事情,精神病人該不該承擔法律責任,以及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雖然驚悚,在法律人眼中也不過是一起普通的的刑事案件。地面上血跡清洗乾淨之後,一切終將歸於平靜。真的就可以只是像看了一部恐怖片,尖叫之後,睡一覺就忘了嗎?

殺人者胡某為四川籍外出務工人員,據相關報導,精神上的確有些問題,甚至還曾打罵父母。但胡某並不是完全沒有自我控制能力的「瘋子」,多半時間還是一個正常人,要不然也不會自己跑到武漢打工。有人說胡某這樣的人,不把他關起來就是對社會不負責任。我覺得這話說過了。紅塵俗世中,我們有誰不是精神病患者呢?程度不同而已。

胡某吃了一碗標價四元的面,結賬時被收五元,他問了一句「為什麼」。我認為這是正常人的舉動。他的兩個同伴不吭聲,才不正常。胡某被激怒的最初原因,是麵館姚老闆的一句話:「我說幾塊錢一碗就幾塊錢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姚老闆此言,相當蠻橫無理,直如吃了槍藥。尤其是「吃不起你就不要吃」,直接就是對胡某的人格羞辱。這年頭,說誰吃不起五元錢一碗的面,誰受得了?兩人就此起紛爭。

按理說,即便如此,也不至於鬧到搏命相爭的地步。偏偏兩人都是火爆脾氣。口角紛爭中,姚老闆兩次掐住胡某的脖子,把他按在牆上……這徹底把胡某逼瘋了,動了真傢伙。麵館,殺人工具是現成的——切菜的刀也可以用來砍人。有人看見姚老闆當天早上還磨過這把刀。

無論如何,姚老闆之死令人同情。殺人分屍是沒天理沒人性的,正如一位目睹事發經過的老太太所說,怎麼可以把人像宰雞宰鴨一樣殺掉?此事件中,哪怕胡某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也應該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和道德指責。但追問他為什麼殺人,並不是沒有意義。這不是為其開脫罪責,胡某這樣的人,我相信不只一個,誰都有可能碰上。

對胡某而言,姚老闆那句「吃不起你就不要吃」,可能比「我說幾塊錢一碗就幾塊錢一碗」更刺激,直接戳中了胡某的痛處。他或許真的「吃不起」,或者說,一碗麵四元還是五元,對他而言不是一件小事,他很在乎這一元錢的差別。儘管在武漢這樣的大都市,看見有一元錢掉在地上,很多人都懶得彎腰去撿。

事發後有武漢網友發帖說,胡某犯案之前曾到自家店裡找工作,因為此人看上去不是「善類」,被拒絕。不知道胡某有多少次這樣被拒絕的經歷。人人都要吃飯,在城市裡,沒錢寸步難行,一天也活不下去。不知道胡某這段時間在武漢靠什麼生存,如果自己掙不到錢,又不偷不搶,就只能靠老鄉接濟,窘迫可想而知,每一塊錢對他都很重要。他真的就是那個很在乎一碗麵賣四元還是五元的人,他被姚老闆擊中了軟肋。一般的人也就忍了,偏偏他有精神病,於是狂怒之下變成奪命魔鬼。

回頭再說姚老闆。網友給他下的評語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確可恨,可恨到不可理喻。一碗麵標價四元賣五元,人家問一句「為什麼」也在情理之中。這件事並非不能解釋,比如春節期間適當漲價,但他不解釋,還口出惡言。都說做生意和氣生財,姚老闆的衝天怒氣從何而來?很值得探究。

關於吃飯,我在武漢也有一次不愉快的經歷。二十多年前,我還在上大學,有一年暑假在漢口火車站轉車回老家,因等車的時間長,便在車站廣場邊一個快餐店吃飯。快餐店的玻璃櫃裡擺著菜品和標價,一大盤紅燒肉5元,一大盤炒茄子3元……但真正到了打菜時,「一大盤」就變成了一小杓。那頓飯我一共花了快20元才吃飽。上世紀90年代初的20元,是我在學校半個月的伙食費。

我看見有網友發帖說,全國的火車站都是這樣,周邊開餐館的很多都是坑矇拐騙,而且專騙外地人。我沒有調查過,但從我有限的火車站周邊用餐親身經歷看,這種說法不是空穴來風。火車站這種地方,人流如織,不愁客源。在這樣寸土寸金的地段,哪怕只開個小麵館,薄利多銷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手腳勤快,足以養活一家人,沒必要採取欺騙手段,更無需強橫姿態。做生意的常識是,生意興隆心情好。姚老闆如此暴躁,說明他的麵館就算帶點小騙局,也掙不到什麼錢,想想兒子的借讀費(姚老闆也不是武漢人,老家在湖北鄖西縣),情緒就不大穩定。

為什麼掙不到錢?按照一些網友的」經驗之談」,在火車站這種黃金地段開館子,都是要交「保護費」的,就算客流量大,也經不起吃拿卡要。這種說法聽上去很不和諧社會,但很難說就是造謠。兩年前《新京報》曾報導,北京市昌平區某地鐵站,周邊商戶長期被「不明身份人員」強收保護費。設想一下,有沒有可能,在胡某等人來用餐之前,有幾個「不明身份人員」來姚老闆的麵館白吃白拿過?原諒我想多了。一個人不會無端發火,尤其是當自己不佔理的時候。姚老闆沖先前並無過錯的胡某發火,合理的解釋只能是,有一股火早就憋在他心裏了,問他「標價四元為什麼要收五元」的胡某,剛好成為他的一個出氣筒。

姚老闆和胡某的共同點是,兩人同為社會底層。多少年了,兩人都憋了一肚子怨氣,卻不敢對真正欺壓他們的人發作。孰料「機緣巧合」,一碗麵成為兩人同時發泄怨氣的導火索,且兩人互為發泄對象。姚老闆就想:別人欺負我也就算了,你一個窮打工的竟然為了一塊錢來質問我,個婊子養的,看老子怎麼收拾你。胡某就想:你一個開麵館的,比我也強不到哪裡去,憑什麼也來欺負我?今天有你沒我、有我沒你,龜兒子先人板板,老子一刀砍死你。以上心理活動純屬杜撰,但本人以為是合理想像。這就是典型的底層互虐。

社會學家孫立平先生幾年前曾經提出過一個概念:底層淪陷。「底層淪陷」指的是:資源的匱乏、生存空間的逼仄,會從根本上扭曲一個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是非、倫理、價值都是要以尊嚴為支撐的,當尊嚴得不到維護時,淪陷甚至墮落的過程也就悄然開始了。在此背景下,弱者對弱者的傷害可能會達到一種殘忍的地步。尊嚴是一些底層民眾唯一擁有的東西,沒有了尊嚴,也就意味著墮落沒有了代價,也沒有止境。底層淪陷是整個社會淪陷的一部分,不過底層的淪陷要比整個社會淪陷的速度更快,淪陷的程度更深,因為他們沒有更多的資源來抵抗淪陷的過程。用孫立平先生的話說,那就是在困頓中墮落,自我驗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才是最讓人悲哀的。不但強者欺凌弱者,弱者和弱者之間也在互相欺凌和傷害,這是武漢砍頭事件背後的巨大背景板。所謂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社會戾氣」,大抵根源於此。

關於弱者之間的欺凌,廈門大學鄒振東教授寫過一篇《被忽略的底層之惡》,其中提到某地發生的一個真實事件:一名七十歲的拾荒老太,被一名八十歲的拾荒老太砸了個頭破血流。原因很簡單:前者跑到街道的另一頭,撿了一個廢棄的易拉罐,引起了後者的不滿,因為這是她的地盤。廝打中,八十歲老太用撿來的啤酒瓶砸在七十歲老太的頭上,縫了七針。類似極端事件當然都是「偶發」,但此種瀰漫於整個社會的「戾氣」卻是普遍的——壓力、焦慮乃至仇恨往往不是因為「上」與「下」的差距,更多源於同一社會階層成員的對比、對抗。

你不會嫉妒明星住豪宅,卻會糾結於鄰居買了輛豪車;你不會在意公司老闆家財萬貫,卻會對同事這個月比你多拿了幾百元感到不爽……你的文明和教養決定了你不會因此對鄰居或同事拔刀相向,但這個社會的最底層民眾,當生存都難以保障時,只要碰上「合適」的空氣、溫度和壓力,比如引起糾紛的一個易拉罐、一碗熱乾麵,很可能就是一聲驚天巨響——他們的身體早就是一個壓抑已久、隨時有可能爆炸的火藥桶了。

我們可以說這是一種極不健康的心態,是「底層之惡」,但很難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一言蔽之。當一個社會的大多數資源被少數人佔據,而大多數人只能分享少數資源,且底層上升通道嚴重不暢時,底層社會就會因為僧多粥少淪為可怕的叢林。基於人的智力差別和努力程度不同,一個社會有貧富差距是正常的,也並不可怕。但一個正常的社會,無論窮人富人都應活得有尊嚴,要讓窮人看得見希望;像姚老闆這樣的小生意人,不會被官府或黑社會所欺凌;像胡某這樣的外出務工者,也能在高樓林立的大武漢找到立錐之地。

而武漢砍頭事件中的姚老闆和胡某,都是看不見希望的人。有精神二級傷殘、屢遭白眼的胡某且不說,相關新聞披露,姚老闆早年在河南、山西等地的煤窯打工,後來回到湖北,在武昌火車站扛大包,再後來雖然開了個小麵館,但掙的那幾個銅仔兒欲償還因父母常年臥病在床的幾十萬元欠債也是遙遙無期。姚老闆和胡某這樣的人,實際上數量龐大,構成了我們這個金字塔型社會的底座。官媒常說一句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無論金字塔的上部有多麼光鮮,如果底座是一個巨大的火藥桶,這個社會就是脆弱的,是不堪一擊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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