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在嘴巴:網罵警察就該被抓?
【看中國2017年2月5日訊】早上醒來看見來自新浪微博的一則報導,說有六個網上言行辱警的網民被全部抓捕歸案。看見這則消息我是哭笑不得,大凡網民無不對網罵司空見怪,儘管我本人極不主張出口辱罵,但我永遠也只認為網罵屬於個人修為的範疇,如果較真那就根本不能上網了,哪能暈頭到動手動腳動鐐銬的地步?
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有高級於動物的大腦從而有思想,正因為如此,使得人區別於動物的嘴巴不但能吃飯還能說話。說話,就是一個人表達思想的傳播形式。俗話說:不能吃就會死,不能說就會輸。可想而知,說話與吃飯一樣的重要,吃決定生命肉身的存續,說決定靈魂價值的實現,而後者又恰好是人作為萬物之靈的唯一明證。一個人連話都不能說了(啞巴有啞語),篤定他的人生就輸定了,活著就只有人模人樣,但卻沒有人的生命價值,這還叫人嗎?所謂人權的概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人權最關鍵最核心最要命的權利就是言論自由權,這就是為什麼傑弗遜要在費城制憲之後馬不停蹄地遊說通過《權利法案》的根本原因。
無論縱觀歷史還是橫看現實,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命力就看它是否有充分的說話自由權。所謂說話自由權,既包括說正確話的自由權,當然也包括說錯誤話的自由權,而恰好是後者才是體現說話自由權的本質。因為人都是生而知之,並且是在不斷爭鳴辯論中提升自己對真理的接近,只有允許每一個人在說話上一錯再錯,才可能讓每一個人實現自我超越的成長,所謂國民素質就是這樣培養起來的。連說錯話都自由了,誰還不絞盡腦汁說對話?這樣,國民就會競相綻放思想的火花,從而湧流絢麗多姿的燦爛文明,愚昧和野蠻就會自動隨文明而隱退,這就叫國家的生命力。因此,國家的生命力取決於國民的生命力,而國民的生命力恰好就源自有說話的自由,更進一步說,國民生命力源自有說錯話的勇氣。
言論自由權,尤其是針對公權力的鞭撻,無論是說正確的話還是說錯誤的話,表達出來都是不中聽的,或忠言逆耳,或一針見血,或錐心刺骨。沒有人願意聽難受的話,但涉及威脅眾人權益的公權力是獨一無二的例外,現代政治文明的轉折點也在這裡,國民行使言論自由權的使命不是向文明點讚而是敢於向野蠻說不。換一種姿勢表達就是,言論自由權不是鼓勵國民對公權力說好話,恰好就是鼓勵國民對公權力說壞話。對公權力的所有好話全都體現在選票和民調的枯燥數據中,在聲音上的好話就是用沉默來表達。公權力幹得好本就應該的,誰還表揚你啊?幹得不好是絕不能被寬容的,必須挨罵,公權力就只能兜著形形色色不中聽的話。這就是現代政治之言論自由權的本來涵義。
同樣是表達不中聽的話,在語言粗細程度上更會因人而異,素質高的表達出來就是高素質,素質低的表達出來就是低素質甚至毫無素質的污言穢語,難道就因為素質低就剝奪他的話語權?當然不能,但這裡就存在低素質話的「侮辱」邊界問題。侮辱這個概念有且只有針對具體的人身權利(包括活人和死人)才成立,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私權,關鍵詞是「具體人身」。並且,這個具體人身還要撇開身上的公權力。怎麼理解呢?如果你身上沒有公權影響力,有人對你污言穢語,毫無疑問這就是對你人身的侮辱。但如果你身上有公權影響力,同樣是面對污言穢語,這就要看污言穢語是針對你的公權力身份呢,還是針對你自然人身份?如果是前者,侮辱就不成立,即便是後者也比一般無公權力的自然人有更複雜的界定條件。正因為如此,在正常國家(法治國家),你可以對議員出言不恭,但千萬別對流浪漢出言不遜。因為議員與你打官司很難勝訴,但流浪漢控訴你就一控一個准。
在非正常國家(人治國家)就不一樣,因為公權私授,從而公權身份與私權身份就混為一體,所以,在人治國家的官員,無論上班下班,也無論白天夜晚,雖然他放個屁打個嗝都是官威十足,但明明是別人罵他公權身份,他也會當做是他人身受到了侮辱。問題就在這裡。這都是因為公權私授導致公權私有的必然產出。即便「認為」也就罷了,但問題是,公權私有必然導致公權私用,這就麻煩了,一個公權在身的官員完全可以私用公權將一個辱罵者給予「法辦」。相反,沒有公權的普通平民呢,別說被辱罵,就是被冤殺,由於既無人權又無選票,只能任公權私用的官僚團夥漠然置之。因此,在一個人治國家,公權怎麼辱民都沒事,但民辱公權就犯了大忌。
我們今天這遍地哀鴻和漫天黑霾從哪兒來的?為什麼歐美日韓臺等所有正常國家或地區都沒有?無論你找多少種直接或間接因素,最終都會落實到一個決定因素,歸功於言論自由權有對公權說錯話和說壞話的權利。韓國千百萬人對樸謹惠總統喊「滾」,這還不夠侮辱?侮辱的可是堂堂大總統呢,請問抓人了嗎?我們今天知道美國主要城市都有川普(特朗普)的裸體塑像,這還不夠侮辱?如果在這國早就監獄裝不下了。但我很想告訴大家一個殘酷的事實,沒有哪一個現代自由國家的政要不是這麼「侮辱」上來又「侮辱」下去的。如果想聽好聽的話,那就千萬別涉公權力,做平民,沒有誰會對你污言穢語,平民之間反而都是彬彬有禮,因為平民的一舉一動不會危及國民的麵包或人權利益。連總統都能被國民辱被國民罵,議員呢?州長呢?更別說聯邦調查局的警察了,越是攸關國民權益的公權力越是被罵得頻率和程度越高越大,沒有什麼公權力會被國民點讚送花,除了朝鮮。
當美國人民辱罵華盛頓時,我們這裡誰也不敢辱罵乾隆爺,這很正常,那時全世界畢竟只有一個美國。天啦,時間都走過了兩百多年了,全世界還剩幾個國家的國民不敢罵總統政要?林則徐早在170多年前就知道睜眼看世界,而我們今天呢,堂堂國家公權力居然還在為虛擬的網罵而惱羞成怒。網罵幾句警察就枷鎖問罪,那網罵幾句政要呢?豈不是要凌遲誅門?這才是中國真正的恥辱,這叫自取其辱,自罵自辱。即便全中國所有人都用上iPhone,即便所有環節都能與世界接軌,只要公權力不與世界接軌,只要說錯話的自由不與世界接軌,中國就沒有進入現代世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