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求救,因當兵愛國被判刑入獄的真人實事
我叫宮衍祥,男,1991年12月參軍入伍,2003年12月復員回鄉,5年義務兵共服役12年,住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鄆州辦事處義和裡村。
今天我懷著十分沉痛傷心的心情,向社會,向我曾經的部隊和戰友訴說我13年前本應一句話解決的事,卻由於部分黨員幹部的不作為及不兌現擁軍政策,導致我復員後13年維權的艱辛,及13年被不作為幹部多次打擊報復直至把我投牢入獄的經過。要求政府給我合法權益及作為村民應有的承包地,依法制裁侵害我的人並給予應有的賠償。
一、軍人回鄉失去村民待遇,也失去承包地。
我復員回到原籍農村至今已13年,一家三口一直沒有分到口糧田。具體情況是:2003年10月份,我所屬的生產組調整村民承包地時,當時我還在部隊服役,家屬及孩子住岳父家。生產組在沒有通知我及妻子的情況下就把土地分了。復員後,我立即向生產組提出土地農田要求,生產組回覆實行排號制度。可到2004年底生產組並沒有實行排號,寧可把農田分給比我孩子小及戶口晚到的,也不給解決;村裡的農田(耕地)情願閑置(荒著)、拍賣,也不給我安排。至於農田我村有的是:村有農田50多畝,我小組有14畝以上,還有新村委大樓佔幾畝田。更可氣的是:有一次,我按照村裡閑田,根據土地承包法應分包給新增人口的政策,再次找到鎮反映,說以前因我服兵役錯過了,現在有地了是否根據擁軍政策給我們解決一點田地,結果答案是:「當兵誰喊你、叫你、拉你去啦!沒地你活該」,她根本就不理大門口的橫幅「響應祖國號召,積極應徵入伍」。村民李軍、初英民等,都可證實以上情況。
二、殘酷報復,阻撓上訪。
13年中,我多次就承包地一事反映到相關部門和領導,他們對我施以殘酷報復。2006年5月,計畫生育部門在不通知也不告知,來人翻牆入戶把我秘密抓走,用暴力辦法做絕育手術,不做就打。對此,我去計生部門提意見,其領導竟叫派出所把我抓走,在派出所對我又打又罵。派出所他們竟然說:「我瞎沒看見,我聾沒聽見」,並想法拘留我,絕育手續造成疾病,他們不給看病,陳進海等人可作證。打人事可調查村民李念振。計畫生育人員翻牆入戶,可調查我村村民李軍。
三、報復升級,企圖殺人滅口。
2010年6月10日,我去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遭截訪被村長李念雷押送回家後,被閑散小青年嚴密監視。12日我走出門,在眾目睽睽下,有人拿刀偷襲砍我,身中一刀,傷口縫合3針,要不是當時有很多鄰居在場,我可能被他們滅口。
四、百般監視,維護「穩定」。
各種會議、活動日是我的災難日,他們怕我當眾訴求,造成影響,就派多人監視。我到哪他們跟到哪,經常無視法律,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如2011年4月17日,4名村幹部軟禁我兩天。在復員回家這13年裡,我多次反映我的事實和實際困難,不但沒有回覆,還被歪曲事實,匯報假材料。縣信訪局解釋:我們只相信鎮政府匯報的材料和大紅戳,出了問題找它們,這是我們的程序,我們不管你的事實。其間,有人打電話說,不管在北京還是在家,你就值5萬!是啊,我為他們站崗流血流汗12年,必要時還得拿我的生命來換取它的生命,可就值5萬元!
2011年7月23日,我為生活冒險再次外出打工及去軍委信訪處反映我的訴求,沒想到我被非法拘禁7天。26號當天下午我被截送到當地派出所,關了15小時,不讓回家。到27號上午11點,村幹部李念雷、李文忠、李景鳳、初進興4人強迫我上車不讓回家。他們沒收我手機。我偷著用另一手機給家屬報信,家屬帶著孩子去村幹部家要人,該村幹部在電話裡再三向我家屬保證我的安全,我暫時獲得又一次安全機會,結果是被非法拘禁在西安黑監獄7天。
2014年國家開兩會,我再次慘遭惡運。3月2日晚上,村幹部到我家解決問題談到十一點。次日早上我送孩子上學,發現村幹部幾人在我大門外車上守了一夜還沒離開,並從此開始二十四小時跟蹤監控,一直到3月6日下午3點30分,在誠信醫院大門外馬路上被公安出示傳喚證後強行帶到派出所,至晚上十一點才被放出,無人管飯。3月7日下午約4點30分,還是在誠信醫院大門外馬路上,又被李念雷、李景厚、初建虎、李欣四名村幹部強制上車非法拘禁青島關七天,到3月13日中午被送回家。因非法拘禁使我失去一次就業機會。導致我一年裡沒有找到工作來養家餬口,沒想到他們把我非法拘禁關黑監獄耗資幾萬元有錢,給我解決生存問題沒錢。我孩子上學無人接送,曾經失蹤過。
2014年9月29日我去反應實際問題,被村幹部。李景芳、李景厚、李文忠、初建虎非法拘禁在山東威海,報警因是上訪戶不受理,第二天晚上我逃出回家時,被村幹部在濟南火車站出口截住並被村幹部暴打。被打原因嫌我逃跑,並致使我丟失無法挽回的東西。
2014年10月18日我為躲避打擊報復外出不在家,早晨村幹部非法入戶實施抓捕時,被我家屬早上下班堵在房內並報警,結果辦案人員回答是,村幹部關心我而了事,是啊,我在服刑1年7個月期間,家人在生活急劇困難沒有著落的情況下,有誰以任何形式的關心及救助過。可在我剛出獄就找我多次談話。村幹部當抓捕扑空後,用手機簡訊恐嚇,同時村幹部電話裡勸說讓我回家,當晚被村幹部接到村委,在村委被村幹部李念雷、李文忠暴打致傷,並讓我簽字保證不進京方可回家。
2015年2月27日晚上我又發現不明車輛和人,怕遭報復。當晚沒敢回家,早晨遠遠發現我家胡同兩頭各有一輛車。為避免報復當時坐車外出,本想在濟南落腳,由於沒聯繫到不要身份證的小旅館,就去了北京,在北京偏僻處住下後,一邊市場考察,一邊打零工。鎮裡發現我不在家時,與我通電話後,保證不與我實施打擊報復。鎮領導為表示誠意,農田再次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給我家屬後,讓我與在北京等候多日的村鎮幹部回家,送我到家門口。誰知剛進屋,派出所就到我家院中實施傳喚以尋釁滋事罪拘留10日後,我好不容易找個養家的工作,可沒想到從拘留10日釋放後不到50天,再次以同樣的罪名又被判刑1年7個月。在公安提審定罪時,我反問為何打擊報復不管,辦案人員回答說:「多少人命案都破不了,何況你這案子。」
五、我在監獄裡受酷刑
我在監獄裡剛上崗不到3天,手磨得血泡裡起血泡情況下,堅持從早晨5點40起床7點開工,到晚上10點收工11點就寢的情況下,還因別人都不能完成的任務我沒有完成,把我拉到辦公室用刑。當時我被電的就像拿刀在我身上割肉一樣。完後背上大面積的起了像花生米似的水泡,為此只能不顧傷身的情況下過負荷的拚命勞動,因此殘弱的身體更是雪上加霜。作為復退兵,最看不慣的就是我的見證人:監室友車傳省因勞動任務在短短5個月內被上電刑3次。同時我多次要求會見住獄檢查官,都沒能如願。寫到此時此刻我特別傷心,沒想到我拿槍的手被戴上手銬。站崗的腳戴上腳鐐,特別是在監獄裡透過鋼窗看到巡邏執勤的武警想到了我當年,為了祖國,我無怨無悔過,盡義務5年奉獻12年青春,換來卻是傷心的淚,我在此向祖國匯報的是,如果祖國再需要我時,我被戴著手銬咋去扛搶,戴著腳鐐咋去衝鋒。
六、法官無視法律枉判、不給複印案卷。
我在法庭上當庭指出了公訴人的所有疑點,法官們竟讓我去有關部門反映,而法官審理的正是我合埋訴求上訪的案件,並不理會我的辯詞和證據,一切按公訴人提供的材料定罪,沒有的事、在判決書上成了事實。特別是中級法院以我拿不出證據維持原判,我在看守所約一年,連個通訊會見的權利都沒有,我怎樣拿出證據。我想說的是:法官、法院本是為百姓伸張正義的人和部門,卻成了不作為和腐敗的幫凶,他們這樣做嚴重影響了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所有部門官員都應自覺遵守國法,堅定捍衛。鼓勵百姓進行各種形式的監督舉報,而不是打擊報復。為了申訴,我出獄後,與因打預苗出現不良反應的徐長濤之母被判刑的維權人士等,去一審法院要求複印案卷時,刑事庭長回答的是,你們的案子已辦結,任何人無權,也沒有法律依據讓你們查閱複印案卷。在此我想不通的是,我服刑期間,看到普通百姓搞非法拘禁只要超過24小時,被判刑半年以上,而村幹部實施非法拘禁已達到7天無罪,而復退軍人為生活依法維權,而被判刑。
總述,
我認為,作為軍人及復退軍人,最大的敵人不是侵略者而是不作為和腐敗。作為軍人從來就是為祖國分憂,所以復員回鄉不向政府要養老社保,不要過多的生活待遇,只想要應有的幾畝農田,來過男耕女織的生活。沒想到,他們寧願為了我損失成倍的人力物力來維穩,也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再說人生有幾個一年半,幾個五年,幾個十二年,把自己最好的時光就這樣奉獻了,到頭來卻成了一個國家的刑事罪犯,本想當兵是保家衛國,沒想到十幾年軍旅生涯卻沒保住家,而且給父母掙來的是不能養老送終,同時因刑事案底,毀了孩子的一生。
我的生活,比沒當過兵的同齡人的差距越來越大。因為當兵失去了農田等和健康的身體,當地不光不解決反而加以迫害。試想,在部隊如果為了家,放棄站崗放哨或戰場退縮會怎麼樣?而地方腐敗官員對軍人或復退軍人不作為又會怎麼樣?
網友們、朋友們,我一直想不通的是:為啥現在就是以拳頭、刀子促和諧?以荒田、賣地保民生?以監獄保穩定。面對如此殘酷的現實我困惑我迷茫!歡迎各界人士各新聞記者來我家(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鄆城鎮義和裡村)參觀指導。希望各位犧牲您一點寶貴的時間來幫我轉轉貼。在此拜謝各位了!最後再次感謝曾經捐助過我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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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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