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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陝西省榆林市官場黑暗,官商勾結,殘害人命

 2017-01-22 21: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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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曹鵬飛,我要舉報榆陽區公安局和金雞灘煤礦,由於煤礦和公安官商勾結致我父親被活活打死後無人調查,且公安機關強迫家屬簽訂不追責協議。

我父親曹文化於2017年1月3日和4日在金雞灘大門口被煤礦保安糾纏圍毆兩天後致死,現在這麼多天過去了,公安機關不調查犯罪嫌疑人,反而打壓和拘留受害者直系親屬,官商勾結何時能休?

陝西未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雞灘煤礦是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政府參股8%的煤礦,之所以敢這麼草芥人命全依靠政府後臺,政府官員都和金雞灘煤礦有著不可估量的利益關係,我父親的命在政府官員眼裡如同螻蟻一般,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公安局副局長還口出狂言「死個人,我把這當個球事」,法制社會的官員把我父親活活害死,望社會有正義之人為我做主。

現將事件非法詳情羅列如下:

1. 派出所民警將我父親屍體私自帶上警車送往榆林市榆陽區人民醫院,導致現場證據破壞。

2. 榆陽區公安局法醫韋娜在事發當天不進行屍表檢驗,在家屬反對冷凍的情況下強行將屍體冷凍,導致屍表檢驗結果與事實不符。

3. 接診醫生拒絕提供搶救病例和救護車記錄及死亡報告等相關手續。

4. 事發至今公安機關未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導致給煤礦負責人、公安負責人、保安公司負責人有足夠的時間串供。

5. 區公安局文保定副局長出警期間不穿警服,並且口出狂言「死個人,我把這當個球事」。

6. 據說陝西未來能源金雞灘煤礦的保安公司是榆陽區公安局負責人參股經營。事發後家屬找煤礦理論,榆陽區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極力阻擋,一再包庇煤礦和保安公司。我們敢斷言派出所與區公安分局和煤礦存在著利益關係,不然的話為什麼公安部門徇私枉法,不主張公道、不秉公辦案、膽大妄為,無法無天。

7. 國家單位的企業,在出現人命案後煤礦領導拒不露面,並揚言死者的死與煤礦無關。金雞灘鎮派出所的所長和榆陽區的公安局副局長還口出狂言,此案並未構成刑事案件,對煤礦涉事人員不追究任何責任,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遙法外,正常上班。為了將此事掩住,將受害者直系親屬抓捕,並送到拘留所,以此要挾家屬簽訂不追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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