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萬錦市。(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月22日訊】據海外中文網21日報導,加拿大安省大多倫多萬錦市的一名華裔男子精心算計,將未供滿的房子的一半淨值轉移到妻子名下,一年後申請破產,向破產財產受託人提供的房屋估價又低於市值,因而被告上法庭。
安省高等法院破產法庭的法官F.L Myers J.日前已做出裁決,下令申請破產的李姓(Paul Lee)華裔男子的妻子向該棟房產的破產財產受託人支付135,305元。
法庭文件顯示,該案件中,李姓男子和他的妻子Annie Koo共同擁有一棟位於萬錦市Norn Crescent路45號的房產。該棟房產的市值為712,500元,尚有未償還的房屋按揭貸款441,890元,即夫婦二人擁有的房產淨值為270,610元。
李姓男子與他的妻子在2014年3月25日分拆了他們的聯名業權,他將該棟房產的一半未分割的淨值,即135,305元轉移給妻子。之後,他在2015年2月27日提交了一份破產建議書,但該建議書未被債權人接納,導致將財產作破產轉讓。
李姓男子承認,他在未經正常交易的情況下,將他的財產轉移給了妻子。
該棟房產的破產財產受託人指出,在李姓男子轉移房產的一半淨值期間,該棟房產的市值是712,500元,但他向破產財產受託人提供的房屋估價低於上述價值。
在李姓男子轉移房產的一半淨值時,該房產尚有未償還的房屋按揭貸款441,890元。控辯雙方均同意,該筆金額將被排除在李姓男子向妻子轉移的淨資產之外。
法官在裁決書中表示,李姓男子在未經正常交易的情況下將他的財產轉移給妻子,從而剝奪了破產財產受託人的機會,以致後者無法以最適當、最符合市場價值的價格出售房產。
李姓男子還提出減除費用的要求,理由是該房產在未來出售後要繳付拖欠的物業稅,法官駁回了他的要求。
法官根據破產財產受託人提供的估價,最終下令李姓男子的妻子向破產財產受託人支付135,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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