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山東毛左上演鬧劇根子在中共高層(圖)
毛左公開圍攻鄧相超(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月19日訊】一、正如大陸有關部門預料或叫「掐算好了」:一個輿論熱點能打壓就堅決打壓,不要怕,很快就有下一個熱點吸引這些網民吸引輿論,因此前一個熱點也很快就會淡出人們視線。
果不其然,被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稱作2016年最大的一個社會熱點「雷洋案」剛退燒,2017新年初接著就來了一個圍剿不過是發表幾句自己觀點的鄧相超教授,弄得已經不是「滿城風雨」,而是全世界都看到了。
一個正常人,只要還存一絲良知,還有一絲理性,在二十一世紀的人類,看到那瘋狂的視頻,你會有什麼感想呢?反正我是覺得太可怕太恐怖,那一群毛左與文革行事作派毫無二致。我不知道濟南那一堆執法部門是幹什麼吃的,為何不按「尋釁滋事」處理這群毛左?難道這個國家就是要採取這種方式有意縱容?濟南執法部門是否接到內部指示,就是要借毛左之口侮辱說真話、追求真相的民主自由派?不然,那些毛左何以如此猖狂囂張?當地警察又為何明顯袒護那些無法無天的毛左!
不必諱言,今天的中國大陸撕裂很嚴重。是什麼造成這種撕裂,追根尋源,就是沒有實行民主,而凡沒有實行民主的社會,也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是因為這個政權害怕真相,又因害怕真相,也就只能一直是欺騙。這個政權不知道,今天中國大陸在政治上無論怎樣落後、反動,但在使用工具象電腦、手機以及包括很多觀念上都不得不與世界接軌。如果像早幾十年,把民眾蒙在鼓裡,民眾也就傻不啦嘰地生存、生活。可今天不行了,世界是個什麼樣,或說人類高度文明社會是個什麼樣,民眾全知道;我們這種制度好不好,西方「普世價值」好不好,再也沒法騙下去了。
鄧相超教授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毋庸置疑。既然是公民,一個人的言論自由也是自由,理當受到法律保護。可大家看看他受到法律保護了嗎?再看看那些公開圍攻鄧教授的毛左,居然能跑到他家樓下去鬧事,這完全是當年文革鬧劇重演,然而,濟南當地執法部門沒有說這些人是「尋釁滋事」。
這就告訴人們,在中國大陸,一個人是否犯了所謂「尋釁滋事」罪,往往並不是以擾亂治安秩序為標準。一群左上天的人打著毛的旗號,再怎麼擾亂社會秩序,再怎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執法部門都會容忍,甚至派警察加以保護;而即使一個人站馬路邊發出正常的呼聲,比如要求官員公布財產,也會認定你是「尋釁滋事」而被拘留。是這樣一種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社會,怎麼能不撕裂!
毛左們早就摸準了中共高層的「脈搏」:在政治上這個國家就是在大踏步地倒退,就是要走毛左們希望走的道路,因此,只要打著毛的旗號,再喊兩句擁護中國共產黨作幌子,什麼非法勾當都能做,甚至可以無法無天。毛左們就不敢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因為他們知道,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沒有攻擊那些勇於批評毛澤東的民主自由派保險。
那一群毛左,值得評嗎,當然不值得。看看他們的行事作派就知道,這完全是一群腦子進水的暴徒或叫腦殘,而暴徒或腦殘有什麼好評的。要評,就應該評那些縱容這種嚴重侵犯鄧相超教授公民權行為背後的一股勢力,包括山東省政府、政協、濟南執法部門,尤其是鄧相超所供職的山東建築學院。
政府部門包括大學不知道應該保護言論自由?不知道像那群毛左那樣做是違反法制的?顯然說不通。全都是為了政治需要,全看上級「怎麼說」。只要政治需要,別說一個鄧相超,也別說他是什麼教授、參事,就是一千一萬個鄧相超,就算他有再大的學問,為了政治,也就管不了那麼多了。在政治高於一切的國家,所謂言論自由,只能是一句欺世盜名的幌子。而一個言論自由不能受到保護的國家,按照自己的思想發表言論就是「危險的買賣」。
二、瞭解人類進步史的人都知道,若按對人類思想進步貢獻大小的書籍來排名,據本人所知,即使挑出50本(甚至比這個數字還要小),也一定會有英國約翰·密爾在1859年出版的《論自由》。這本偉大的小冊子,譯成中文後儘管只有32開本一百來頁,但其思想光輝足以照耀人類萬世。
雖然只有一百來頁,雖然只有數萬字元,尚不如一篇博士論文的長度,但其思想的博大幾乎無與倫比,因此,我這裡只想從《論自由》中挑出一句,看看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再來對照一下那些腦子進水的毛左,尤其是縱容他們的山東省政府、省政協以及當地那些執法部門包括鄧相超教授所供職的學校。我不相信,縱容毛左的那些部門以及山東建築學院腦子也都進水了。
《論自由》第二章,講的是「論思想言論自由」。開篇不久,就說了這麼一句:「如果整個人類,除一人之外,都持有一種意見,而只有那一人持有相反的意見,人類也沒有更好的理由不讓那個人說話,正如那個人一旦大權在握,也沒有理由不讓人類說話一樣。」(英文原文:If all mankind minus one were of one opinion,and only one person were of the contrary opinion,mankind would be no more justified in silencing that one person,than he,if he had the power,would be justified in silencing mankind.)
上面這句中文譯文,引自孟凡禮先生2011年8月在廣西師大出版社出版的譯著《論自由》第18頁。我們再來看商務印書館1959年3月出版的這本《論自由》對這句話是如何譯的:「假定全體人類減一執有一種意見,而僅僅一人執有相反的意見,這時,人類要使那一人沉默並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權力的話)要使人類沉默較可算為正當。」(第19頁)
相信一個正常的讀者一定讀得出來,兩種譯文的意思大體相同,只是孟凡禮先生的譯文更順口更通暢些。
那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請允許我用更加白話而又符合中國北方語系人們口語地再敘述一下,這句話就是說:一個人的意見,即使與全世界所有人的意見都不相同,全世界也不能因此不讓這個人把他的意見講出來,就像假如這個人他再有權力,也沒有理由讓全世界的人保持沉默而不說話。
有了這句經典,對照山東濟南那一群毛左以文革胡鬧的方式圍攻鄧相超教授是對是錯,不是一目瞭然嗎?而這麼一目瞭然的是非,濟南有關部門包括鄧相超供職的學校為什麼判斷不出來?如此縱容毛左們胡作非為,考慮過後果嗎?難道這個國家有那麼一些人就是希望在中國大陸再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文革?!
文革爆發五十餘年,結束也有四十年了。文革給這個國家帶來的是利是弊,早有定論。然而我們都看到了,由於種種阻力,一直沒能認真清算文革的錯誤尤其是罪惡,讓很多愚民以為文革是必要的,因而也是正確的。這不正是有很多人擔心中國大陸還有可能發生第二次文革的理由嗎?
可以想像,如果真的再有第二次文革在中國大陸爆發,其慘烈程度絕不會低於第一次。雖有識者認為,文革使中華文明大倒退,但這個飽經磨難的民族畢竟還是挺了過來,儘管整個國家滿目瘡痍,中華民族遍體鱗傷,經過文革結束後頭幾年有限度的實事求是,又給這個國家的民眾帶來一點希望一點盼頭,使得整個民族的元氣多少有點恢復。
可誰也沒有料到,因種種說得說不得的緣故,中國改革半途而廢,到了近年,更是大踏步地倒退,讓這個國家很多人再次陷入迷茫,導致思想觀點、信仰追求出現嚴重撕裂狀態。而像此次濟南那群暴徒式的毛左,如果是在文革,鄧相超的生存權還能有保證嗎?聽聽他們叫囂的口號:「誰反對毛主席,就是人民的敵人!」「鄧相超必須向全國人民認罪!」「鄧相超侮辱毛主席罪責難逃!」「鄧相超不投降,就叫他徹底滅亡!」
毛左的這些「權利」是誰賦予的?如果他們沒有這種權利,那麼如此肆無忌憚地攻擊一個公民難道不違法嗎?如果回答是否定的,為什麼沒有執法部門出來制止?殊不知,鄧相超教授當真被那一群毛左弄到「徹底滅亡」之時,也就是中華民族徹底滅亡之日!
難道有些人就是想讓這個民族跟鄧相超教授一起「徹底滅亡」乎!
2017年1月8日,11日修訂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