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設(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月7日訊】據大陸官媒消息,1月6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王茂設受賄案。王茂設除獲刑外,並被處沒收個人財產500萬元人民幣,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官方當天通報稱,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王茂設利用任中共朔州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等,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整、企業經營等事項上謀利,單獨或分別與他人共同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5,235.1879萬元。
據公開資料,王茂設曾任山西晉城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2011年1月任朔州市委書記;2013年2月任運城市委書記。
2014年6月19日,王茂設被調查。據陸媒報導,在王茂設北京的家中查到1,000多萬元現金。
據中共新華網2015年8月5日報導,山西省紀委對王茂設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王茂設搞非組織活動,拉票賄選;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賣官鬻爵,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
王茂設與已落馬的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杜善學,令計畫之兄、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關係密切。杜善學的老家在運城市臨猗縣,令政策的老家則在運城市平陸縣。
王茂設在晉城市任職期間,曾和時任太原市委書記的申維辰來往密切,且二人還有非正當的利益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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