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妻子劉文芳的「保證書」——無奈的屈辱
年輕有為的雷洋被五名警察打死,本來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國家公務人員假造受害人嫖娼,抓捕故意傷害致死罪,是「人命關天」等大案,北京豐臺區監察部門竟然費時半年多之久,得出了和事實不符的情節輕微的玩忽職守結論,決定不起訴,只作黨紀政紀處理,並且極快落實和宣布了後者。對於監察部門的這種有意扭曲事實、包庇嫌疑犯的結論和決定,雷洋妻子和家屬們不服,不接受,不同意;案件律師亦堅持同樣態度;雷洋母校人民大學眾多校友和社會正直法律專家和公民,紛紛譴責。總之,所有人都表示和支持堅持抗爭下去,向高一級監察部門起訴,或直接到法院起訴。
但是,沒想到不過一兩天,雷洋親屬來了一個大轉彎,其妻子劉萬芳寫了保證,說:
本人保證不再參與網上發起的聲援雷洋反對不起訴決定的簽名活動,不參與聲援活動,不加入不參與和雷洋事件相關的任何活動,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單位的紀律處分。
保證人劉文芳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這個「保證書」為其本人書寫簽名,應該是可靠的。明明是自己的親人被可惡的執法人員誣陷,非法剝奪生命,本來在律師的幫助和正直人們的支持下,為還原被扭曲了的真相,懲治犯罪份子,討回公道,維護受害親人和自己及家人憲法賦予的不可侵犯的公民權利,堅決反對監察部門不起訴的結論和決定,但為何突然寫了不參與的.「保證書」呢?雖然這「保證書」主要是說不參與群體性的簽名和聲援活動,並不意味放棄其它形式的起訴,不過其本身還是一種後退,似有接受不起訴之嫌。不難理解,雷洋的妻子和親屬遭遇到了無法抗拒和無法忍受的極大壓力,雖然我們現在沒法知道其中的細節。「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單位紀律處分」,首先是來自工作單位領導的壓力,更大的壓力是來自公安監察部門,後者為包庇他們胡作非為的執法人員,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受害家屬服從他們的顯然是非法結論和決定,當然會開出「優惠」補償條件,你拒絕,就會恫嚇有可怕下場,甚至會遭毒手。妻子、父母和岳父母等親屬,和我們一樣,都是平民百姓,是無法與他們抗爭的,所以,與其被他們折磨,逼瘋,逼死,還不如屈辱活下去。他們不可能相信自己的親人會在去機場接人的短短時間的路上,如公安和監察部門說的因去嫖娼,被抓,抗拒警察執法,導致因吃的太飽引起胃反流堵塞食管而死,所以心裏清楚,自己的保證,不僅是退卻,簡直是極大的屈辱。在強大的惡勢力面前,他們毫無辦法;我們應該理解雷洋妻子的「保證書」。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內心之憤怒、不滿和抗拒的火焰是不會熄滅的。
事實上如我們前面指出的劉文芳的「保證書」,並沒有排除自己及其他親屬在未來某天會重新拿起法律武器,還雷洋案件的真相;其實「保證書」是沒有約束力的,況且其本身事實上是被逼而寫。雷洋的親屬會認為自己的屈辱是暫時的,更有許多堅持真相,堅持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的無數正直人士「揭竿而起」,人民大學和數十個大學及社會上的數以千計的人士,及法律專家、律師等簽名聯署,其中包括毛澤東原秘書、百歲老人李銳,紛紛表示要不停歇地堅持下去,並且早已付諸於行動,甚至不止一次給習近平寫信,批駁監察部門顛倒黑白,包庇壞人,陷害好人的惡劣行徑,為還雷洋案件的真相和擺脫親屬的屈辱而鬥爭,勝利是會到來的,當然不會是一帆風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