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規定居住用地只有70年的使用權,到期之後該怎麼辦?(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16年11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近日中共政府正式對外公布文件,回應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產權問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大限的解決方案。因為官方規定居住用地只有70年的使用權,到期之後該怎麼辦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這也涉及到了中國樓市的根基。
頂層設計產權問題 研究70年宅地續期法律安排
據《中國新聞網》11月28日報導,官方發布《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簡稱《意見》)。這是中共政府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
《意見》涉及民眾關注的八大產權問題,其中包括非公有產權保護弱於國有產權保護、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過去的經營不規範問題、涉案財產處置隨意牽連合法財產、「新官不理舊賬」、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強征強拆、國資「蛀蟲」、侵犯知識產權成本過低等方面。
根據中共政府1990年發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70年期限到期後該怎辦?這是廣大民眾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意見》顯示,將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對此表示,這顯示中央明確瞭解決這一問題的導向,即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預期。
傾盡家產買房 最多隻有70年使用權嚇壞百姓
今年4月,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源於溫州一位購房者購買了一套總價65.8萬元人民幣的二手房,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被官方告知,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是20年,現已到期,需要繳納費用延長土地使用期限、獲得新的土地證,才能完成交易,這筆費用大概需要30萬元。
由於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問題,牽扯每一個購房者的切身利益,事件曝光後,民眾紛紛表達不滿。
另據官媒報導,有民眾在北京買下一套商品房原本並沒有去想70年之後的事,直到其無意中看到《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辦法(試行)》,在這部2005年頒布的地方法規中明確規定:「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有償使用期滿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批准的,期滿後的土地使用權由政府無償收回。」
「屆滿」、「未獲批准」、「無償收回」這些字眼讓購房者開始擔心自己房子未來的命運。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傾全家之財買下的房子可能會不屬於自己,這令每一個商品房購買者都提心吊膽。
也有建築業人士透露,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土地上的建築物使用只要達到50年就算合格,想想看,會有多少開發商願意多花錢、多交設計費來把建築物住宅的使用壽命提高到70年?!一旦住宅50年使用壽命到期成為危房了,那就意味著之前買房花的幾百萬元、上千萬元就打了水漂。
中國民眾的損失難以計算
由於中國民眾沒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權,他們買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權,相當於租房。但一般租房的租金應是每月支付的,沒有租戶會同意一次性繳清70年房租。那麼中國民眾就需要到銀行去貸款,並承擔高額的貸款利息,因此中國民眾首先損失的就是自有資金。
還有就是房地產的增值收益。按官方數據,僅2012年,中國民眾購買商品房總花銷為6.4萬億元人民幣。假設中國物價每年平均上漲幅度只有4%,70年後房子下的土地價值也將增長到近100萬億人民幣。由於政府賣房時沒有把土地所有權賣給民眾,超過93萬億人民幣的土地增值利益歸中共政府所有。換句話說,幾乎所有中國人都在無償地為政府投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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