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原高官趙黎平槍殺情婦獲判死刑(圖)


趙黎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1月11日訊】中共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今日一審被判處死刑。趙黎平去年因槍殺情婦被捕,早前曾傳在關押期間自殺。

據中共央視新聞報導,11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中院一審宣判,中共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被判處死刑

通報指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認定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通報稱,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趙黎平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警方在趙黎平在殺人現場發現轉輪手槍、六四手槍及49發子彈,又在其辦公室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趙黎平1951年8月生人,曾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政協副主席等職。

據此前媒體披露,趙黎平與多名女下屬有染,去年3月20日晚,趙黎平在赤峰市松山區步行街附近,親手槍殺一名情婦,隨後焚燒掩埋屍體。

港媒《動向》雜誌10月號披露,9月25日,被押期間的趙黎平,曾乘放風衝向電網自殺,生死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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