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別人 認識真正的自己(圖)
凡是你排斥的,就是你所要學習的。
法則一:你是甚麼樣的人,就會認為別人是甚麼樣。你不能容忍他人的部份,就是不能容忍自己的部份。
一個品德不好的人,就會懷疑別人的品德;一個對別人不忠誠的人,也會懷疑別人對他的忠誠; 一個不正直的、不正經的人,就會把別人的任何舉動都「想歪」,因為他就是那樣的人。
如果你很愛發脾氣,你就會認為別人常惹你生氣,每一件事都可能變成你憤怒的理由。並不是說每一樣東西都是錯的,而是你會投射,你會把隱藏在自己內在的東西投射到別人身上。你會譴責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因為你有太多的怒氣,所以即使是一點小事也能引燃怒火。
同樣,別人對你說甚麼,也反映了他們是誰以及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批評你很可能是因為他們對自己不滿,甚至他們自己就是他們所批評的「那種人」。
當你內心走向善良時,你將停止批評別人和對別人的批評產生反彈。如果你對一顆長滿蘋果的樹木丟石頭,掉下來的就只會是蘋果,不管誰丟都一樣。一個真正善良的人,不管你對他怎麼樣,他顯現出來的就只會是平和、善良,因為他就是那樣的人。
法則二:從外在看內在,從別人看自己。透過別人,你才能認識真正的自己。
你從別人身上看到的其實是自己。我們對別人的意見,主要是取決於他們使我們看清自己甚麼,而不是我們如何看他們。
你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是一面鏡子,透過它們才能認識真正的自己。在發覺對方的過程中,不知不覺也等於是發掘你自己。去瞭解他的感覺、想法,也更瞭解自己,你們相互成為對方的鏡子。
如果你覺得伴侶對你失去熱情,可能是因為你也對他失去熱情。就像一位婚姻專家說的:「如果我們的婚姻變得乏味,可能是因為我覺得乏味,或更糟的是我這個人很乏味。」
事實上,那些令你厭惡的人是在幫助你,他幫助你瞭解自己,讓你發覺你的陰暗面。這也就是為甚麼當我們跟一個人越親密,就越容易產生厭惡,因為他讓你看到自己的真面目。
別人最惹你討厭的地方,通常也是你最受不了自己的地方。
法則三:你內在是甚麼,就會被甚麼樣的人吸引。你對外排斥甚麼,對內就排斥甚麼。
一般而言,那些和我們相處愉快的人,正是反映了我們喜歡且接受的內在自我面向;而那些我們不喜歡的人,也反映我們不愉快且不接受內在的自我。
教雙方和諧相處,不如教他們讓自己內心和諧,那樣雙方自然會和諧;教他們如何增進彼此感情,還不如教他們增進自我成長,那樣彼此關係自然會成長。當有人問我要如何改善關係,我總會告訴他們:「首先你要深入內在,除非你內在的問題先解決,否則你不但無法改善,而且會製造更多問題。」
一個有控制慾的人,除非內在的空虛得到填補,否則就不可能放下別人,也難以解放自己;一個滿懷怨恨的人,除非內在憤怒的情緒得到疏解,否則就不可能停止怨懟;一個愛嫉妒的人,除非內在能找到自信,不再跟人比較,否則就不可能停止嫉妒。
每個人外在的言行舉止都是內在思想的呈現。你如果無法信任自己,就很難信任別人;你如果無法尊重自己,就很難尊重別人;你如果無法肯定自己,就很難肯定別人;你如果不能照亮自己,就不可能照亮別人。
當伴侶們沒有了愛而彼此傷害,我不會告訴他們要如何努力愛對方,而是要求他們先學會愛自己,因為傷害對方其實就是傷害自己。
你與每個人的關係,都反映出你與自己的關係。如果你不斷與自己的內在衝突,那麼你也會不斷地與別人衝突;如果你自己內在有情感掙扎,那麼你也會與別人在情感上發生掙扎。我們在感情中所遭遇的問題,就是我們內在的問題。
我們吸引的關係,都反映出我們擁有的特質,以及呈現我們的內在自我。所以,與他人相處有問題的人,不僅要檢討你跟別人的關係,也要反省你跟自己的關係。以下是一些你可以自我檢視的問題:
1、當我觀察你所反映的我,我是否感到諸如憤怒、恐懼、失控、困惑之類的感受?
2、你反映了我的哪個自我?
「外在」困擾我們的問題,正是我們「內在」無法整合的部份。如果你想改善外在的一切,就必須從改變內在開始。
法則四:你約束別人,自己也會被約束。你越恨就越被束縛,你越愛就越自由。
當你掌控別人時,你同時也被掌控;如果你綁住別人,別人也會綁住你。想想看,當你控制別人,不准他們做這做那,那如果他們不照你說的話去做呢?你會怎麼樣?你就會不高興。你的喜怒哀樂是由別人來決定,你認為他們是被你掌控的嗎? 不,其實你才是被掌控的。以眼還眼,結果是大家都瞎了。
如果你不斷在記憶中反芻舊傷痛,就等於給了當初傷害你的人一再傷害你的力量。這就是我為甚麼說,當你怨恨別人時,表示在某種程度上,你也怨恨自己。
要怎樣徹底消滅敵人?把敵人變成你的朋友!你會發現,那些最難得到原諒的人,正是你最需要原諒的人;最難放手的人,正是你最需要放手的人。
法則五:如果你很排斥,它就是你必須學習的課題。
無論是你的老闆、同事、部屬、朋友、配偶或小孩,這些人所擁有的你所不喜歡的個性、想法和行為,往往都是你需要學習的部份。他們會顯露你的陰影,會一再地重複你所厭惡的言行來讓你學習。
當有人指出你的錯誤,你很氣那個人,但這是他的錯嗎?不,他只是幫你把「發霉的陰影」拿出來晒晒太陽。
你不會因為別人說你想偷竊海洋館裡的一只鯨鯊而冒火,因為那是你連想都不會想做的事。但是,如果你太太說你旅遊出差是想藉機去「偷腥」,你可能就會辯駁,甚至發火。為甚麼?因為這種事有可能發生,或曾經甚至已經發生了。沒錯,一般而言,越接近事實的指控,你越有可能辯護和發火。
所以,以後當別人指責你的時候,不要再像以前一樣,立刻去攻擊或反擊,你要開始反問自己,因為他們說的很可能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你又何必那麼「當真」,對嗎?他們之所以會安排在你身邊,都是「有原因」的。因此,不要說不喜歡就排斥或試圖逃避他們,因為他們都是「天賜的良緣」,你應該好好利用這個機緣來蛻變自己。
正如印度大師古儒吉所言:「去愛一個喜歡你的人,沒甚麼了不起; 去愛一個愛你的人,你甚麼分數也得不到; 去愛一個你不喜歡的人,你一定會在生命中學到一些東西; 去愛一個無緣無故責備你的人,你就學到了生命的藝術。」
愛是甚麼?愛就是欣賞你不喜歡和不愛的。如果在你生活周遭有太多你討厭或不愛的人或事物,那是因為你一直在排斥,所以他們才會一再出現,你必須學會生活的藝術——將它們蛻變成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