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司法體系聯合發文要改革刑事訴訟制度(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0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司法體系五個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指出要改革刑事訴訟制度,防止刑訊逼供。有評論指出,新制度推出是否能防止冤假錯案,關鍵要看公檢法是否仍被中共一個法外機構「610辦公室」所控制。
10月10日,大陸公檢法5個部門,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宣稱大陸刑事訴訟制度要進行改革,同時要求公安、國安在偵查過程中,不得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收集口供。
對此,自由亞洲電臺引述維權律師江天勇指出,酷刑案例層出不窮,矛盾根源是體制性原因,只要司法不獨立就無法遏止刑訊逼供。他說:「公檢法穿一條褲子根本不去制約,又有黨委在後面保證著,根本沒辦法制約他們。」
江天勇認為,類似這種所謂的防止刑訊逼供的東西不少了,甚至中國也加入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如果當局真的願意用心去做,現有的足夠了,但是它不會去做的,因為中國沒有真正的司法獨立,法官也沒有獨立的地位,再好的規定都沒法落實。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則表示,新制度出臺後能否真正起作用,仍需觀察。「因為中國從來就不缺法律,是缺執法,往往是執法犯法。」也就是說,中共把司法作為政治工具打壓異己,才導致中國出現大面積冤假錯案。
橫河以迫害法輪功為例進行說明,「它們依據的是兩種:明的和暗的。明的就是高檢、高法和公安部違憲違法的通知和'解釋',暗的就是610系統的內部文件。」因此,他認為,這5部門意見只能解決個案,無法杜絕法外機構和違法文件干預司法。
橫河認為,如要「依法治國」,其最基本和必須要做到的,就是公開廢除所有違法違憲的「兩高解釋」和「通知」,廢除610辦公室,並清算違法罪行。
中共法外機構是指「610辦公室」,它是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授意下非法成立。這個特殊的機構,可以通過政法委控制公安、法院、檢察院、國安、武裝警察系統,同時隨時調動外交、教育、司法、國務院、軍隊、衛生等資源鎮壓法輪功。
根據美國人權法律協會數據指出,自1999年4月25日至1999年7月19日,江澤民連續以2封黨內信件、3份黨內文件命令,要求中共各級組織服從其個人決定,開始迫害法輪功。
對於此次新文件推出,橫河認為,這是首次對仍在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提出警告。因為「高層當局已經在推卸責任了,他下了通知,責任就不是他的了,所以,識時務者應該認清形勢。同時這也是一個機會,基層執法人員可以用這個意見,來抵制包括來自610的違法的紅頭文件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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