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9月30日訊】大陸媒體報導,山東一老人錢存銀行27年,約定20萬變5000元。「27年前存的1000元錢,本來說的今年到期後連本帶息給20多萬,現在卻只給5000多元錢……本來想用這些錢養老呢,這下我們該找誰說理去。」
據介紹,1989年,菏澤工商銀行在街上做宣傳,稱當年存入1000元,27年後可得20多萬元。在周先生提供的工商銀行公告上看到上面寫著:「如一次存款1000元,到期可得本息三年1803.40元……二十七年201694.93元。」時間為1989年9月5日。
「盼了20多年,終於盼到了時間,興致勃勃地到銀行取錢時,銀行卻只給我們5000多元,這不是欺騙老百姓嗎?」周先生氣憤地說。
「27年前往銀行存錢時,我們都三四十歲,現在都成了六七十歲的老年人。」周先生說,他們每個人都保存著27年前的「活期儲蓄存摺」,記者看到這個存摺上蓋著中國工商銀行的印章。
和周先生有同樣遭遇的駱憲合今年66歲,他和他的老伴都是農民,27年前他在一家紙廠當管理員,每月的工資50多元。「十年前,我來到銀行想把錢取出來,當時可以取3萬多元,但當時營業員告訴我取了就虧了。」駱憲合說,他想了想就沒取。
針對此事,菏澤工商銀行高新支行市中營業室張姓負責人表示,當年的公告上第三條明確寫明瞭「國家儲蓄利率和保值貼補率調整時,我行將隨之調整。」這個5000多元錢是按照現在的利率計算出來的。
對此,律師提醒大家在選擇儲蓄或理財產品時,不要一味聽信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定要仔細看明白書面內容。宣傳單或公告內容其中關於利率和保值貼補率的列舉和計算因其不確定性,在雙方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很難作為儲蓄存款合同的內容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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