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真實的列寧(六)──列寧是如何對社會全方位進行控制的?(圖)


列寧和布爾什維克踐踏言論出版自由。(網路圖片)

黨天下不僅意味著一黨專政,而且意味著執政黨對社會的全方位控制。國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須聽其發號施令,都必須由它說了算,它的意志至高無上。

1920年10月11日,列寧在給布哈林的一張便條上直白的寫道:「只要以整個中央的名義聲明(並論證)以下幾點就夠了:──無產階級=俄國共產黨=蘇維埃政權」。

在1922年俄共(布)十一大政治報告中,列寧更是以斬釘截鐵的語氣說,「當我們說到‘國家’的時候,這國家就是我們,就是無產階級,就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國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階級的先進部分,就是先鋒隊,就是我們」。

列寧還曾指示說,「任何國家機關未經黨中央指示,都不得解決任何重大政治問題和組織問題,我們的黨是一個執政黨,黨的代表大會所通過的決定,對於整個共和國都是必須遵守的。」

就像阿•阿夫托爾漢諾夫指出的那樣,在列寧生前,「黨的機關才成了凌駕於國家之上的立法和執行機關。黨的意志,它的‘權欲’和它的權威幾乎像康德所說的一樣,是無上命令(但是沒有無上命令的道德實體),是國家的絕對法律,是社會發展的規律。」

相比較而言,無論是列寧創立的共產主義極權制度還是後起的法西斯主義極權制度,都希冀把自己的政權觸角深入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和隙縫,不留任何死角,但前者達到的控制水平——不管是控制的力度還是控制的廣度與深度,都是後者難以望其項背的。

法西斯主義的極權制度充其量只是全面控制了社會的政治生活,部分控制了社會的經濟和精神生活,而列寧式的極權制度則是無所不包的「一把抓」。

在這種極權體制下,黨不僅控制了所有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還牢牢的控制了人民的思想、價值和信仰,甚至包括他們的私生活,而且這種控制的力度和深度也遠遠超過了法西斯主義的極權制度。

一、列寧式的極權制度對政權的絕對控制。

那麼列寧是如何操縱布爾什維克黨實施對社會的全方位控制的呢?

如果我們把這種控制視為一個系統的話,那麼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無疑是對政治生活的控制,而對政治生活的控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則是對政權的控制。

布爾什維克黨對政權的控制首先體現為黨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

按照蘇共二十七大通過的黨章的說法:「黨決定國家發展的總的前途,保證對人民創造性的活動實行科學的領導,使人民爭取實現最終目標——共產主義的鬥爭具有有組織的、有計畫的和目標明確的性質」。這個提法雖然出自斯大林之手,但同樣也是列寧時代國家政治生活的真實寫照。

列寧生前,是凡關係到整個國家大政方針的一切重大事宜,無論是解散立憲會議、簽訂《布列斯特和約》、實行戰時共產主義還是以新經濟政策取代戰時共產主義等等,都不是政府決定的,而是中央委員會拍板的。

布爾什維克黨對政權的控制也體現為黨負責選拔和任免官員,特別是高層幹部。這是黨控制政治權力必不可少的組織手段。

1920年半年間俄共(布)中央就任命了37,547名「擁有獨裁者無限權力」的「政委」。1920年8月召開的俄共(布)九大決議提出,「全黨的組織任務就是把黨的隊伍中的全部60萬黨員分配到各個黨的工作崗位上去。」通過對擔任重要職務的高層官員進行預先審查、選拔推薦、批准任命,黨的領導機關便自上而下控制了整個國家所有領域官員的任命。

最後,布爾什維克黨對政權的控制還體現為它的監督和檢查職能。列寧說過,在組織方面,黨的領導主要是選拔官員和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可見,布爾什維克黨對政權的控制囊括了政治決策權、人事任免權和監督權,既包括了政治領導,也包括了組織領導,可謂無所不在,無孔不入,以至於到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地步。

二、列寧式的極權制度對國家經濟生活的控制。

列寧式的極權制度與法西斯主義極權制度高度相似的一點在於,兩者都牢牢的控制了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活。但前者遠勝於後者一籌的是,它不但牢牢的控制了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活,而且還牢牢的控制了整個國家的經濟生活。在這個問題上,墨索里尼和希特勒沒做到的,列寧早就做到了。

為了鞏固剛到手的政權和發展國家資本主義,十月政變後第二天,列寧便指示蘇維埃新政權接管了國家銀行。1917年12月27日,列寧又起草了《關於實行銀行國有化及有關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並在當日舉行的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上作了《關於銀行國有化問題》的講話。

根據列寧的意見,這一天,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銀行國有化的法令》和《關於檢查銀行鋼製保險箱的法令》,宣布將所有私營銀行並入國家銀行。至1918年1月20日,全國各城市的私人銀行均被蘇維埃政權沒收和接管。至此,蘇維埃國家銀行國有化的任務基本完成。

與此同時,鐵路、商船、大工業企業的國有化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之中。遵照列寧的指示,蘇維埃政權很快接管了官辦鐵路。1918年1月31日,列寧主持人民委員會會議,討論和決定了關於海洋與內河商船國有化的問題,並形成了正式法令。這一法令付諸實施半年,便將13754艘河運船隻和2476艘海運船隻收歸國有。到1918年5月,300家大工業企業也實現了國有化。

在從1917年10月至1918年春這段時期裡,通過對銀行、鐵路、商船、大工業企業等實行國有化,蘇維埃政權很快便控制了整個俄國的經濟命脈。

1918年3月3日,蘇維埃政府與德、奧、保、土四國同盟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布列斯特和約》。此後,俄國爆發了一場反對蘇維埃政權的內戰。面對國內各種政治勢力和英、美、日、法的反對,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政權,列寧和布爾什維克決定實施戰時共產主義,在對銀行、鐵路、商船、大工業企業等實行國有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全面加強對經濟生活的控制,「直接過渡到共產主義的生產和分配」。

戰時共產主義的實質就是撇開市場,建立高度集中的生產、分配和管理體制,採取純粹軍事、行政的手段和方法組織和控制社會經濟。而通過這些措施,它也確實使布爾什維克政權將全國所有的原料、物資和人力資源成功的集中到了自己手中。

到1920年底內戰基本結束時,作為內戰時期非常措施的戰時共產主義不但沒有因非常時期的結束而收縮,反而還進一步加強了。如餘糧收集制擴大到了棉花、麻類、皮革等農副產品和經濟作物,國有化由大中企業推廣到了廣大小企業,進一步取締一切私人貿易活動等等。

三、列寧式的極權制度對國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控制。

在列寧式極權制度下,布爾什維克黨不僅全面控制著俄國的政治、經濟生活,同樣也全面控制著俄國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什麼是精神文化生活?簡單的講,如同物質生活就是物質產品的生產交換和消費一樣,精神文化生活其實也就是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傳播和消費。一個國家的統治者如果把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傳播和消費控制住了,也就控制住了這個國家的精神文化生活。

與民主制度截然不同,在列寧式極權制度下,人們可以生產傳播和消費什麼樣的精神文化產品,不能生產傳播和消費什麼樣的精神文化產品,不取決於自己的意願,而取決於黨的意志,也就是說,在這個問題上決定權完全操在黨的手裡,人們毫無自由可言。

講的更具體點,按照列寧和布爾什維克的旨意與要求,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傳播和消費就像物質產品的生產交換和消費一樣,也必須自覺服從黨的領導,積極為蘇維埃政權服務。只有服從黨的領導的,與官方意識形態一致的,能夠為蘇維埃政權服務的精神文化產品,其生產傳播和消費才是黨和政府允許與提倡的;反之,對於那些不服從黨的領導的,偏離官方意識形態的,不能夠服務於蘇維埃政權的精神文化產品,黨和政府不但一律禁止其生產傳播和消費,而且還要予以嚴厲打擊。

列寧把這叫作「黨性原則」,用毛澤東時代的話講,也就是政治挂帥。

以書報的出版發行和閱讀為例。在俄國,出版界歷來被譽為「革命的母親」。作為「出版自由之最熱烈的保衛者」,布爾什維克歷來認為對「革命的母親」進行限制是所有統治階級最願意幹的一件事。

在沙皇時代,列寧不但發表了大量抨擊書報檢查制度的文章,而且充分利用資產階級的新聞自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他特別喜歡的馬克思的一句話就是「沒有出版的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他還曾發誓革命勝利後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做到新聞自由。

誰料列寧剛一上臺,「革命母親」就成了新政權的「刀下鬼」。

1917年11月8日,十月政變後第二天,彼得格勒革命軍事委員會就發布命令,查禁八種「資產階級報刊」,並通過專門決議,暫時禁止所有資產階級報刊。

11月9日,蘇維埃第一次會議又亟不可待的頒布了《關於出版的法令》,建立了臨時書報檢查制度。這項法令明文禁止反對派的出版自由,把一切不屬於布爾什維克控制的、反映不同聲音的報紙都說成是「毒害大眾心靈並使群眾意識發生混亂,其危害性甚至超過炸彈和機槍」的「資產階級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一星期後,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又通過了《關於報刊問題》的決議,再次強調必須查禁資產階級報刊。

緊接著,蘇維埃政權又將出版業國有化,約有1,000家造紙廠和印刷廠被全部收歸國有,到1920年國營出版社的比例已達到92.4%。當時所有的商店都接到上級的通知,只有黨所認可的「工人階級的組織」才有使用印刷設備和紙張的權利。

內戰爆發後,蘇維埃政權對新聞與書報檢查的行政管制就更嚴了。列寧強調說,「我們不承認任何‘私人’性質的東西」,對出版業要「拉緊韁繩」,警惕那些「用寫作為白衛組織打掩護」的「當代農奴主的刊物」。那個時候,儘管孟什維克放棄了反對布爾什維克的主張,不計前嫌與其聯手共同反對「白衛勢力」,但蘇維埃政府對孟什維克的出版物仍嚴令禁止,不允許他們「以寫作為掩護」毒害人們的思想。

十月政變後頒布的《關於出版的法令》曾申明,取締各色各樣反革命刊物只是「一些臨時性的緊急措施,只要新社會秩序一經鞏固,便將撤消對出版物的一切行政管制;並將按最寬容和最進步的規章,在擔負法律責任的範圍內予以出版物充分自由。」

但事實上內戰結束後,列寧和布爾什維克不但沒有兌現自己當年的這一諾言,反而進一步加強了對出版界的管控。

為此,1922年蘇維埃政府成立了出版總局,其明確職能主要便是規範和管理私人出版社、雜誌社、印刷廠、圖書館;預審各種出版著作和期刊,並作政治上把關等等。

名曰「出版總局」,實際上其實是「查禁總局」,管轄的事情甚至比沙皇尼古拉一世的「第三廳」還要寬泛、還要嚴厲。

當時判斷作家的官方標準,就是看他對紅色政權的態度。20年代,只有別德內、綏拉莫維奇、馬雅可夫斯基、布留索夫、勃洛克等少數幾個作家的創作被認為是具有進步意義,可以出版的,其他作家的創作以及沙俄時代的文學作品都在「被禁」之列,連高爾基的《不合時宜的思想》也在「禁書」的名單上,如果在市面上銷售這類「黑貨」,不但要被沒收,還要受處罰。

列寧和布爾什維克踐踏言論出版自由的倒行逆施,就連被列寧稱作「無產階級藝術最偉大的代表者」的高爾基都看不下去了,甚至不惜以放棄俄國國籍相抗議。

高爾基質問說:布爾什維克半年取締的報紙比整個沙皇時代加起來還要多,為什麼害怕與自己不同的意見,難道要把社會公眾的思想也要變成國有的嗎?要把國家變成巨大的監獄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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