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媒體為警方撒謊,作為同行深以為恥

【看中國2016年07月08日訊】中共建黨95年之際,大陸網上有媒體人通過雷洋案,反思媒體幫警察說謊助紂為虐,作為同行深以為恥,並呼籲用良知抵制中共惡令,在網上引起議論,得到不少媒體同行的聲援支持。

7月2日,大陸媒體人石述思發一條微博消息說:「目前尚無法瞭解雷洋案全部真相。但法醫的證詞和檢察院的刑拘涉事警察的決定卻足以證明警方曾藉助媒體撒謊。媒體此舉屬助紂為虐,喪失基本良知和職業道德,作為同行深以為恥。請不要辯解說迫不得已,受命而已,吃飯而已。你可以不干,天天迫使記者幹這個的媒體給你多少錢也不值得供職。」

他的這條微博引起媒體同行的關注和聲援,博聯社創始人、總裁馬曉霖說:「媒體倫理不能不講,今天的故事就是明天的新聞教材。歷史都會記載的,不管你多牛逼!」

中國社會報副總編徐付群轉發一條媒體人的評論說:「即使是喉舌,也不能這樣助紂為虐!」

海外華裔韋先生表示,「這已經不是央視第一次幹這事了,一些有影響力的案子,在還沒定案的情況下搞央視認罪,未審先判,這種可恥的事情一再發生還理直氣壯,大褲衩可以說是在助紂為虐。」

有媒體人嘲諷道:「再次重申:我們是黨的新聞工作者,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媒體!!!」

有重慶人乾脆表示,媒體本為宣傳工具而設,本無良知,何來喪失!天朝的媒體非歐美的媒體,也非建國前的媒體,只是黨國的喉舌,為引導輿論,愚弄民眾而設,何來公平公正!

媒體是社會公器,新聞獨立、言論自由是作為社會人應享有的權利。媒體人的職業道德應是報導事實,傳播真相,公民有權知道真相。中共治下的這個公器卻長期受到中共箝制,被中共管制下的新聞沒有自由,那麼許多有良知的媒體人都在思考:我們的存在價值是什麼?媒體人的尊嚴要不要?生存的基點就是苟活著嗎?

歷史的發展,人們的覺醒是不可抗拒的潮流,今天媒體人出於良知的呼籲是職業桎梏下的反擊求生,媒體人越來越清楚一個事實:人活著被剝奪說真話的權利,這是中國媒體人最大的悲哀。「說真話」,在文明社會裏,是基本的人權訴求,而捍衛社會公器,捍衛社會公義,捍衛公民的知情權,是有良知和正義的媒體人應盡的義務。

人有人活著的權利和尊嚴,當說真話被管制的時候,這樣的社會是什麼樣的社會?生活在這樣國度裡的人會受到什麼樣的人權待遇?中共治下的中國人談人權,體會到的是我們活的多麼卑微。在網路時代的今天,中國民眾被剝奪知情權,國際網際網路被封鎖;國內媒體被「一言堂」;百姓被剝奪人的基本生存權利,社會被不公。記得2013年《南方週末》新年致辭《中國夢,憲政夢》裡說,「我們重新體認什麼是真,什麼是假,是其是,非其非;我們重燃對公義的熱愛,對自由的嚮往。面對暴虐強力,我們雙手相握,一起走過艱難時刻,迎接生活轉機。」

在人心漸明的今天,生硬的欺騙,可笑的歌功頌德,已經讓越來越多的人作嘔,「管制、審查、禁令」已經遠遠的與人心脫節,與時代的潮流脫節。越來越多的媒體人已經投身到偉大的歷史潮流中,沖毀黑暗的一切,虛假的一切、邪惡的一切。媒體人的自由、良知已經被壓抑的太久、太久,伴隨著新紀元的到來,中國正醞釀著媒體人的「大起義」,「真話、良知」就是這場起義的旗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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