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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媒体为警方撒谎,作为同行深以为耻

 2016-07-08 08: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6年07月08日讯】中共建党95年之际,大陆网上有媒体人通过雷洋案,反思媒体帮警察说谎助纣为虐,作为同行深以为耻,并呼吁用良知抵制中共恶令,在网上引起议论,得到不少媒体同行的声援支持。

7月2日,大陆媒体人石述思发一条微博消息说:“目前尚无法了解雷洋案全部真相。但法医的证词和检察院的刑拘涉事警察的决定却足以证明警方曾借助媒体撒谎。媒体此举属助纣为虐,丧失基本良知和职业道德,作为同行深以为耻。请不要辩解说迫不得已,受命而已,吃饭而已。你可以不干,天天迫使记者干这个的媒体给你多少钱也不值得供职。”

他的这条微博引起媒体同行的关注和声援,博联社创始人、总裁马晓霖说:“媒体伦理不能不讲,今天的故事就是明天的新闻教材。历史都会记载的,不管你多牛逼!”

中国社会报副总编徐付群转发一条媒体人的评论说:“即使是喉舌,也不能这样助纣为虐!”

海外华裔韦先生表示,“这已经不是央视第一次干这事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案子,在还没定案的情况下搞央视认罪,未审先判,这种可耻的事情一再发生还理直气壮,大裤衩可以说是在助纣为虐。”

有媒体人嘲讽道:“再次重申:我们是党的新闻工作者,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

有重庆人干脆表示,媒体本为宣传工具而设,本无良知,何来丧失!天朝的媒体非欧美的媒体,也非建国前的媒体,只是党国的喉舌,为引导舆论,愚弄民众而设,何来公平公正!

媒体是社会公器,新闻独立、言论自由是作为社会人应享有的权利。媒体人的职业道德应是报导事实,传播真相,公民有权知道真相。中共治下的这个公器却长期受到中共箝制,被中共管制下的新闻没有自由,那么许多有良知的媒体人都在思考:我们的存在价值是什么?媒体人的尊严要不要?生存的基点就是苟活着吗?

历史的发展,人们的觉醒是不可抗拒的潮流,今天媒体人出于良知的呼吁是职业桎梏下的反击求生,媒体人越来越清楚一个事实:人活着被剥夺说真话的权利,这是中国媒体人最大的悲哀。“说真话”,在文明社会里,是基本的人权诉求,而捍卫社会公器,捍卫社会公义,捍卫公民的知情权,是有良知和正义的媒体人应尽的义务。

人有人活着的权利和尊严,当说真话被管制的时候,这样的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在这样国度里的人会受到什么样的人权待遇?中共治下的中国人谈人权,体会到的是我们活的多么卑微。在网络时代的今天,中国民众被剥夺知情权,国际互联网被封锁;国内媒体被“一言堂”;百姓被剥夺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社会被不公。记得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致辞《中国梦,宪政梦》里说,“我们重新体认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是其是,非其非;我们重燃对公义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面对暴虐强力,我们双手相握,一起走过艰难时刻,迎接生活转机。”

在人心渐明的今天,生硬的欺骗,可笑的歌功颂德,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作呕,“管制、审查、禁令”已经远远的与人心脱节,与时代的潮流脱节。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已经投身到伟大的历史潮流中,冲毁黑暗的一切,虚假的一切、邪恶的一切。媒体人的自由、良知已经被压抑的太久、太久,伴随着新纪元的到来,中国正酝酿着媒体人的“大起义”,“真话、良知”就是这场起义的旗帜。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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