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公職權力排行榜 昂山素姬排第二(圖)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姬。(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6年05月01日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姬目前在緬甸攬有大權,也讓外界好奇其權力有多大?前天緬甸政府公布了公職權力排序,昂山素姬是排名第二,僅次於總統廷覺,而第一與第二副總統則分居第三、四名。

去年11月,昂山素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贏得大選,不過在2011年,軍政府通過的憲法中規定,禁止有外籍配偶或子女者擔任總統,以致昂山素姬不符合總統資格。

據《蘋果日報》報導,於今年4月,NLD領導的新政府上任,總統則是昂山素姬的好友兼心腹地廷覺,也任命她出掌總統府部、外交部、教育部及電力和能源部等兼管四大部會。另4月初,緬甸國會兩院又通過設置國家顧問法案,也任命昂山素姬當國家顧問。

報導中稱,據總統府發布的權力排序表中,於副總統之後的權力排序,依次為聯邦議會人民院(下院)議長、聯邦議會民族院(上院)議長、首席大法官、國防軍總司令、憲法法院首席法官與聯邦選舉委員會主席等。

據緬甸憲法規定,當總統因辭職、死亡、永久失去能力或其他因素出缺之時,當由第一副總統臨時代總統,代總統則負責通知聯邦議長召開會議舉行總統選舉。因此受限於現行憲法,昂山素姬仍不符合總統資格,還是不能參加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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