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槍實彈警察押著8名農民工接受宣判,猶如回到八十年代的公開羞辱(東網)
【看中國2016年03月20日訊】這兩天從網上得知八名農民工因討薪「妨礙公務」被判6到8個月不等刑期,我感到非常氣憤。引起這種事的罪魁禍首(欠薪人)不被判刑, 受害人倒坐進了監獄。天底下竟然還有這種王法!更有甚者,有一個叫陳向德的人在貓眼上發了一篇叫「嚴懲惡意討薪——支持四川閬中的判決」的文章。他是嫌這八個農民工被判的刑期還不夠長,還要嚴懲,支持法院多判他們幾年。我認為這個叫陳向德的人沒有一點人性,喪盡天良。
我曾經在加拿大幾個小型石油公司(Consulting Company)工作過。 這些石油公司一般只有幾十名員工。 公司的老闆負責找活干,從大石油公司接合同。然後,老闆把他接到的活再分給我們員工干。我們每幹完一個活後,都要給老闆一個賬單(Invoice)。賬單上有我們幹活的天數,我們完成這項工作的花費以及老闆應該付我們多少工錢。老闆再把我們的賬單彙集起來,交給大石油公司,向他們要錢。從理論上講,只有在大石油公司付給老闆錢後,老闆才有錢付給我們。可是,我的老闆總是在收到我的賬單後,馬上拿出他自己的錢先付給我,然後他再向大石油公司要錢。有時,我因為別的事沒有及時把賬單給老闆,老闆還會催著我趕快把賬單給他,他好付我錢。我在三四個像這個樣的小公司裡工作過,從來沒有碰到過欠薪不給的事情。幹完活後,一般幾天之內就能拿到工錢,最長一次也沒有超過半個月。有一次,幹完一個活後,老闆很快把工錢付了給我。可是,當他向大石油公司要錢時,那家石油公司倒閉了。老闆沒能拿到錢,因此損失了幾萬加元。當老闆和我講這件事的時候,我看他很傷心,我對他說:「我的工錢不要了,我把你付給我的錢退給你。」老闆說:「不要退,我也沒有倒閉。」
網友評論
右拐開左燈:在資本主義國家,民工根本無需討薪,只要給議員一個電話就行了。在「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則是另一回事。
半獸:惡意討薪四個字就是笑話!
大瞌睡蟲:創造一個詞,惡意服務
abc0001:在正真的「為人民服務」的國家裡,只需把此事告訴律師即可,律師樂意干,一切通過司法程序來,耽誤的時間和精神損失老闆必須賠償,這個一般不會是小錢,律師分成,老闆也可能因此事永遠不允許再當老闆了或入獄。但在號稱「為人民服務」的國家裡,估計不會立案,律師可能會被抓,討薪人會被以詐騙罪、惡意討薪罪等入獄,對老闆來說這是大大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所以說欠薪情況遍地開花。相比對照,很明白症疾在哪,很清楚他們在為誰服務。
曾經滄海:欠薪是什麼行為?是搶劫,老闆欠農民工的工資不給就等於公開搶劫。最奇葩的是受害者到法院狀告強盜,法院居然給受害者判刑。從這件事上再思考中國為什麼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社會治安為什麼這樣亂?毒食品為什麼這樣氾濫?貪污腐化為什麼這樣多?你就不感到奇怪了。
金可克木:惡意討薪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老闆付不出工人薪水;二,老闆為何發不出薪水,原因是他的錢也被政府惡意欠著呢;三,政府必須有不受監督的公權力,這樣才能為所欲為,老闆也沒法子,因為老闆向政府要欠款,就變作老闆惡意討薪啦,那麼,今天遊街示眾的不是民工而是資本家!以上三條成為奇葩,只有特色幾把國才有條件,獨此一家別無分店!歸根結底,政府參與市場經濟,既當球員又做裁判,手裡握有暴力的國家機器,永遠處於不敗之地,永遠偉光正。。。政府說你惡意你就惡意,不惡意不行;政府說自己善意批鬥民工就是善意,惡意也是善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吳智恩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