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大機電廠長遭冤判 獄中控告江澤民(圖)
西安科技大學(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6日訊】西安科技大學機電廠廠長楊昭俊,因為父母修煉法輪功的關係,遭中共當局構陷有罪、判刑10年,現已在獄中8年,仍被關押中。據明慧網近日報導,2015年9月26日,53歲的楊昭俊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江澤民。
楊昭俊在起訴江澤民的訴狀中寫道:「我這個本是有功於學校和國家的好人,卻被關押在冤獄裡煎熬了8年,我不要減刑、不要假釋,只要還我清白。」
「那些無法無天的檢察官、法官們在‘610’的指使、縱容下有恃無恐。所以,我被誣陷的根本原因是有‘610’這個黑手,而這一切都是因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對中國法制的破壞。江澤民必須對我受到的迫害承擔罪責。」
構陷入獄
楊昭俊在他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中》中講述他的父母、弟媳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被洗腦迫害,而自己為西安科技大學機電廠的盡心盡力,卻遭中共「610」以父母修煉法輪功為由構陷入獄十年的經歷。
據楊昭俊說,2002年初,他受西安科技大學委派,對虧損嚴重的校辦三產企業機電廠實行個人承包經營管理,學校賦予他自主經營的權力。楊昭俊表示自己按照父母的叮囑,遵循法輪功所說的做好人原則,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2004年,楊昭俊為了更多更快地推銷新產品熱風爐,經省工商局批准與幾位同事組建了陝西廣聖工貿公司(下稱廣聖公司)。經陝北總代理商同意,獲得陝北兩縣的市場。三年來,創造了上千萬元的銷售收入,使工廠轉虧為盈,創造了建廠來效益最好的三年。
後來,楊昭俊不僅圓滿完成了學校交給的承包任務,還將承包盈餘的六百四十五萬元貢獻給了學校。西安科技大學連續四年表彰他為優秀處級幹部。
但是到2007年9月底,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卻把他主持組建廣聖公司的正常經營行為認定成是為了「套取」、「截留」機電廠公款的違法犯罪,把廣聖公司內部的分配認定為集體貪污。在尚未偵察清楚的情況下,一週內就立案、定罪、捕人和沒收公司財產。
楊昭俊表示,因為自己不認罪,被非法關押到西安檢察院,以及西安看守所,檢察官一直對他大肆逼供、強迫認罪。2007年12月25日、26日,當局連續兩天、長達十個小時威逼、恐嚇,強逼楊昭俊在他們編寫的虛假「口供」上簽字。而讓楊昭俊感到憤怒的是,檢方以楊的父母修煉法輪功的事威脅他,同時也威脅律師,以及20多位為楊昭俊寫過無罪證明的(機電廠)職工,並威逼機電廠會計出具假證。
後來楊昭俊得知,案件剛發生的時候,西安市「610」辦公室就插手了,以「貪污公款」的罪名誣陷他,意圖藉此敗壞他父母的聲譽,繼而給法輪功抹黑。
在審查過程中,他的律師向檢察院提供了大量足以證明他無罪的證據,中國政法大學曲新久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學的三位教授也都對本案提出了罪名不成立、不宜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意見,但檢察院仍於2008年6月強行起訴。
申冤無果
他的辯護律師曾在法庭上大聲疾呼:「楊昭俊有功無罪」,而他本人也為自己作了無罪陳述,但西安市中級法院於同年8月20日仍以集體貪污51萬元,誣判楊昭俊有期徒刑10年。在案件審理期間,法官同樣用楊的父母修煉法輪功的事威脅他和他的家人,以及律師。
在楊昭俊被判3年後,他的父親楊恆清才在西安科技大學檔案室裡發現了被檢察官、法官隱瞞、篡改的三份早在案發之初由西安科技大學向檢察院、法院出具的證明楊昭俊無罪的重要證據,才明白這是一樁由西安市檢察院、西安市中級法院、陝西省高級法院的檢察官、法官知法犯法、官官相護聯手製造的對楊昭俊的誣陷案。
8年來,他的父親楊恆清為了替他申冤,除了去陝西省高級法院、陝西省檢察院上訪、申訴,走遍了西安市和陝西省兩級政法委、紀檢委、人大、政協之外,曾四次到最高法院上訪、反映冤情,向最高檢察院、中紀委、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呈送過申冤材料。但至今仍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