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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大机电厂长遭冤判 狱中控告江泽民(图)

 2016-03-16 08:0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西安科技大学(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3月16日讯】西安科技大学机电厂厂长杨昭俊,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的关系,遭中共当局构陷有罪、判刑10年,现已在狱中8年,仍被关押中。据明慧网近日报导,2015年9月26日,53岁的杨昭俊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犯江泽民

杨昭俊在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中写道:“我这个本是有功于学校和国家的好人,却被关押在冤狱里煎熬了8年,我不要减刑、不要假释,只要还我清白。”

“那些无法无天的检察官、法官们在‘610’的指使、纵容下有恃无恐。所以,我被诬陷的根本原因是有‘610’这个黑手,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和对中国法制的破坏。江泽民必须对我受到的迫害承担罪责。”

构陷入狱

杨昭俊在他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中》中讲述他的父母、弟媳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被洗脑迫害,而自己为西安科技大学机电厂的尽心尽力,却遭中共“610”以父母修炼法轮功为由构陷入狱十年的经历。

据杨昭俊说,2002年初,他受西安科技大学委派,对亏损严重的校办三产企业机电厂实行个人承包经营管理,学校赋予他自主经营的权力。杨昭俊表示自己按照父母的叮嘱,遵循法轮功所说的做好人原则,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2004年,杨昭俊为了更多更快地推销新产品热风炉,经省工商局批准与几位同事组建了陕西广圣工贸公司(下称广圣公司)。经陕北总代理商同意,获得陕北两县的市场。三年来,创造了上千万元的销售收入,使工厂转亏为盈,创造了建厂来效益最好的三年。

后来,杨昭俊不仅圆满完成了学校交给的承包任务,还将承包盈余的六百四十五万元贡献给了学校。西安科技大学连续四年表彰他为优秀处级干部。

但是到2007年9月底,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却把他主持组建广圣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认定成是为了“套取”、“截留”机电厂公款的违法犯罪,把广圣公司内部的分配认定为集体贪污。在尚未侦察清楚的情况下,一周内就立案、定罪、捕人和没收公司财产。

杨昭俊表示,因为自己不认罪,被非法关押到西安检察院,以及西安看守所,检察官一直对他大肆逼供、强迫认罪。2007年12月25日、26日,当局连续两天、长达十个小时威逼、恐吓,强逼杨昭俊在他们编写的虚假“口供”上签字。而让杨昭俊感到愤怒的是,检方以杨的父母修炼法轮功的事威胁他,同时也威胁律师,以及20多位为杨昭俊写过无罪证明的(机电厂)职工,并威逼机电厂会计出具假证。

后来杨昭俊得知,案件刚发生的时候,西安市“610”办公室就插手了,以“贪污公款”的罪名诬陷他,意图借此败坏他父母的声誉,继而给法轮功抹黑。

在审查过程中,他的律师向检察院提供了大量足以证明他无罪的证据,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的三位教授也都对本案提出了罪名不成立、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但检察院仍于2008年6月强行起诉。

申冤无果

他的辩护律师曾在法庭上大声疾呼:“杨昭俊有功无罪”,而他本人也为自己作了无罪陈述,但西安市中级法院于同年8月20日仍以集体贪污51万元,诬判杨昭俊有期徒刑10年。在案件审理期间,法官同样用杨的父母修炼法轮功的事威胁他和他的家人,以及律师。

在杨昭俊被判3年后,他的父亲杨恒清才在西安科技大学档案室里发现了被检察官、法官隐瞒、篡改的三份早在案发之初由西安科技大学向检察院、法院出具的证明杨昭俊无罪的重要证据,才明白这是一桩由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中级法院、陕西省高级法院的检察官、法官知法犯法、官官相护联手制造的对杨昭俊的诬陷案。

8年来,他的父亲杨恒清为了替他申冤,除了去陕西省高级法院、陕西省检察院上访、申诉,走遍了西安市和陕西省两级政法委、纪检委、人大、政协之外,曾四次到最高法院上访、反映冤情,向最高检察院、中纪委、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呈送过申冤材料。但至今仍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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