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顛覆」之說從何說起?

【看中國2016年01月15日訊】何為「國家政權」?並無明確的司法解釋,就連在《辭海》中都找不到有關「國家政權」的名詞解釋。某黨儘管寡廉鮮恥,但至少到現在還沒有無恥到敢在任何一條惡法中自說自話,說黨就是「國家政權」。「國家政權」時至今時今日,根本就是個概念不清的玩意。「顛覆」之說從何說起?

我們知道思維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斷和推理。概念則是反映思維對象的本質屬性和分子範圍的思維形式。要判斷或推理某人是否在「顛覆國家政權」,那麼首先就要搞清概念,確認何為「國家政權」,並要有概念上的司法界定。法治首先得是法律說了算,而不能是嘴巴子一張一合說了算。

正因為概念不清,「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才會成為人盡皆知的「口袋罪」,張三李四隨隨便便誰都能往這口袋裡裝。司法本該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而用「口袋罪」給人「治罪」,則極不嚴肅,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褻瀆,是在對當事人進行不折不扣的司法迫害。

正因為概念不清,整個司法體繫在將「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類的屎盆子扔得滿天飛的時候,也就根本無從做到於法有據,而是全憑自由發揮。連個標準秤或是准尺都沒有,連「國家政權」的概念都沒搞清,就敢給這個治罪給那個治罪,治罪者完全是在遊戲自己的人生。

什麼是「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誰也說不清道不明,歷來就只是一本糊塗賬。從大量已有的案例中,唯一能提起來的主線,是讓當權者覺得不爽的言行,就許是「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司法體繫在進行類似的治罪中,已儼然淪為權貴的打手或是家丁。

當法治成了權力的玩偶,禍及的就不僅只是普羅大眾,而時時刻刻都有可能禍及手握法槌者的本身,對法官的人生構成毀滅性的顛覆,對執法者的餘生造成深重的隱患。所以糊塗者還在概念不清中遊戲人生,而明白者早就已避之大吉。辭職的法官連年來有增無減,司法體系內也不乏明白人。

「顛覆」之說從何說起?將上億人悍然推向黨政對立面,人為製造族群撕裂,血腥得摘了人的器官去賣錢,這不叫「顛覆國家政權」。而揭露罪惡,追究元凶,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明火執仗殺人、整人、搶人不叫「顛覆國家政權」,想要維護合法權益,興許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顛覆」之說從何說起?以陰毒伎倆挖好血腥的陷阱,等著國家元首去跳,這不叫「顛覆國家政權」。而詩人就自拍了一張照片,發上推特以表立場,即被強迫失蹤,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不擇手段掏空國庫不叫「顛覆國家政權」,維護國家和百姓利益,就興許是「顛覆國家政權」。

「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多少罪惡假汝而行。一個概念不清的玩意,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毀掉了多少人的人生。在天亮之後,有多少糊塗蛋將會與被迫害者進行角色互換,在大牆內淒冷地度過悔恨的晚年。混口飯吃而已,何至顛覆自個的人生?「顛覆」之說從何說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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