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處理強姦幼女兩色官 曝更多黑幕(圖)


官場姦淫幼女黑幕重重,慕容雪村就曾爆稱有大律師投其所好,定期向最高法院大法官輸送處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日前中共湖南邵陽官方通報處理兩個強姦幼女的官員,兩人被以強姦罪分別判刑6年和7年。網友質疑判決太輕。今年8月,中共當局取消被輿論批評是保護犯案權貴的「嫖宿幼女罪」,該罪名始於江澤民主政時期。而這一罪名取消被認為僅是治表,更多中共官員性侵幼女的罪惡未被揭露和清算。

湖南處理兩強姦幼女色官 網友指判決太輕

12月29日,中共湖南邵陽市紀委官網發布通報稱,此前因誘姦初中女生案備受關注的邵陽市郵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交通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謝建軍、新邵縣人大常委會原正縣級官員龔小冰,兩人均因強姦罪一審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7年。

通報還稱,謝建軍「採用金錢、手機、旅遊等方式引誘幼女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及有其它貪腐問題。龔小冰也被通報「採用金錢、手機等方式引誘幼女與其發生性關係」。

對此,大陸網友紛紛表示,「終於是強姦了而不是嫖宿……」「判的太少」、「應該槍斃」、「應對這種人化學閹割」……

中共人大8月29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取消嫖宿幼女罪,稱今後此類行為一律按強姦罪量刑。據港媒《蘋果日報》報導,這一惡法取消與民間努力有關。但修改法律只是一個開始,還需解決兒童屢遭性侵背後的社會深層問題。

幼女受傷源於江澤民一遺毒

近年來,全國各地頻頻爆出的官員權貴,甚至老師校長姦淫幼女事件。但中共原刑法第360條第2款規定,僅對嫖宿不滿14週歲幼女人等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款。

原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罪名量刑較強姦輕,備受爭議多年,被指包庇官員權貴,成為他們姦淫幼女的免死金牌;而間接將幼女標籤為「賣淫女」的污名化,更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由於司法機關一律據這一惡法予以偏袒作惡者,引發輿論憤怒。多年來法律界人士、婦女界以及維權界的人士紛紛要求取消「嫖宿幼女罪」。

中共官方媒體《中新網》曾刊發通稿辯稱,「嫖宿幼女罪」始於上世紀90年代所謂「嚴打」賣淫嫖娼時,1997年中國修改刑法所增加。而1997年正是江澤民當政時期。

眾所周知的是,江澤民以「色情治國」,帶頭淫亂。中國大陸各地色情產業逐漸「發達」,正是從江澤民主政時期起。所謂「嫖宿幼女罪」只是江澤民執政時期遺毒的一個小小明證。

官員姦淫幼女更多黑幕待揭

在近年全國各地頻頻爆出的姦淫幼女事件中,已被社會各界周知的如2009年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2011年陝西略陽嫖宿幼女案,2012年浙江永康嫖宿學生案等。不過,這仍是中共公職人員姦淫幼女黑幕的冰山一角。

大陸《海峽都市報》2002年曾報,福建官場涉及六七十億的閩發證券大案主謀人吳永紅,是一個姦淫39名幼女(坊間指350餘名)的變態色情狂,其東窗事發後逃逸,始終沒有被捉拿歸案。港媒《前哨》披露,吳是因為有曾主政福建的賈慶林作後臺,吳永紅除了向賈慶林輸送金錢外,還獻上不少女子。

香港《蘋果日報》去年12月4日曾報,今年1月16日落馬的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魏俊星涉黑。2006年魏俊星曾巴結上週永康作為保護傘。魏俊星控制的黑社會人員在前往雲南避難時,還在當地找處女空運到北京、瀋陽,「進貢」給包括周永康及其手下多名高官和遼寧省一些官員。

《看中國》11月9日刊發的署名文章《慕容雪村爆料為何令人震驚》提到,大陸作家慕容雪村10月29日在北京舉行新書發布會上披露,廣東一個大律師為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拉關係,向其定期輸送處女。

文章認為,中共官場人性墮落與道德腐化令人扼腕長嘆,而當局取消嫖宿幼女罪,間接證實了這一亂象之嚴重。但取消這一罪名,只是因為權貴對幼女的性侵害太甚,社會批評太多之下的不得已的做法,還只是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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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隆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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