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被執行死刑的聶樹斌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24日訊】假如聶樹斌沒有被槍斃,他今天的處境,與電影《肖申克的救贖》的主人翁安迪會非常相似。然而,時光和命運的殘酷,卻不允許我們做這種假設。即使聶樹斌無罪,他也不可能像安迪那樣,坐在灑滿陽光的屋頂上,看同伴喝啤酒,或用高音喇叭偷放莫扎特的音樂。當然,更不可能像安迪那樣爬出地道和溝渠,在自由中迎接暴風雨的沖洗,看閃電劃過夜空… …
或許,正因為沒了這種可能,王書金案在拖了8年之後,才被重新審理。庭審內容,也讓人倍覺古怪。2005年,王書金就被河南警方抓獲,供認殺害了康菊花。讓人疑惑的是,1995年此案已被河北高院認定為聶樹斌所為。聶樹斌被處以極刑。也許因為有了這層利害關係,罪犯的招供一直不被河北檢方認可。那麼多年過去了,司法部門也沒能找到毛髮、精液、DNA之類的直接證據,確定此案的真凶。
王書金突然被警方逮捕,事先串供的可能性幾近於無。他是河北農民,按他對法律的瞭解,絕不會想到,多認下一樁殺人罪,反而讓他多活了這麼久。王書金為何要往自己身上攬罪呢?如他在上訴書中所說,「是不願意看到因為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擔如此嚴酷的刑罰,給別人的家庭帶來傷害和不幸… …是帶著一顆悔罪的心來正視這個問題,還事實本來面目,還被冤枉的人清白。」「我做的事情我要自己承擔」,這就是王書金的想法。
既然判聶樹斌死刑,可以只憑口供,為何到了王書金這裡,就無法定罪?目前,河北檢方否定王書金供述的理由,也很難站得住腳。一個十多年前的案子,口供細節有誤很正常,如果滴水不漏,反而有串供的可能。如果河北檢方找不到直接證據否定王書金的供述,或者也找不到王書金提供假口供的證據,即使判決王書金與此案無關,也難以避免公眾對「聶樹斌案」生出李代桃僵的質疑。
我不禁想起《肖申克的救贖》中的典獄長,那個罪惡、貪婪的小人。他僅僅為了利用安迪為自己洗錢和逃稅,就殘忍殺害了一個知道安迪冤案真相的年輕人。也正是從那一刻起,安迪才堅定了越獄的念頭。從電影中,我們可以看到,平反一件冤案是多麼艱難,會有無數神秘的力量,去阻止真相被披露,讓正義遲遲不來。因為冤案意味著司法的失職,讓司法者自己糾正自己的錯誤,顯然困難重重。
如果說安迪的越獄是對肖申克監獄之罪的救贖,王書金的主動認罪,又何嘗不是一種救贖?假如王書金供述屬實,這不僅是對自己所犯之罪的救贖,也是對一個無辜死者的救贖,更是對遲來的法律正義的救贖。雖然這是一出遺憾太多的現實悲劇,王書金注定要死,注定要為他犯下的罪孽在死前經受良心的拷問,一直被夢魘纏繞。但他最後對自己罪行的坦白,又給了他救贖自己的機會,至少讓人們在罪惡的深淵中,看到了一絲人性之光。沒有讓別人替他頂罪,或許能給他帶來生命的最後平靜。從某種角度說,他又何嘗不是在與那逝去的亡靈互相取暖?還聶樹斌一個清白的名聲,給王書金死前的生命,帶來一些亮光和安慰。王書金確是罪人,但在生命最後的旅程中,卻暫時擺脫了他作為殺人凶手的殘忍本性,迷途知返。
即使證明聶樹斌是冤屈的,他也無法像安迪那樣重獲生命與自由了。但如果聶樹斌能洗清冤屈的話,至少可以將民眾那樣從對司法不公的恐懼和質疑中救贖出來。一個在絕望和冤屈中死去的年輕亡靈,逝前感到的是世間的黑暗,不知逝去後,能否感受到一些來自人間的陽光和公正。
《肖申克的救贖》之所以經典,是因為它最終讓人們看到了,在法律困境中自由、新生的可能。雖然電影的結尾,是對法律最大的嘲諷。當安迪爬出地道的那一刻,其實是對法律正義的否定,因為他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只能用另一種方式逃向自由。如一位法律人所言,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但通過何種方式讓正義來臨,卻變得極為重要。
聶樹斌無法自己越獄了。但他案件的真相,不僅對王書金和聶家人是一種救贖,對那些可能辦錯案的司法者、對我們每個人都是一種救贖。我們不可能期望,像安迪那樣通過個人的道德和力量,實現救贖。只能寄希望於司法制度本身能有自己的糾錯、伸冤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讓當下的司法制度有公信力。人不是神,總會犯錯,但有良知和智慧的人,會通過懺悔和反思,來救贖自己,避免重複犯錯。司法體系也是由人組成的,同樣不可避免會出現錯誤,如果不懂得反思與糾錯,就極可能導致同樣的悲劇重演。不懂得懺悔和救贖的個人,會在罪惡和戾氣中迷失自我;不懂得懺悔和救贖的司法制度,則可能在社會埋下禍因,導致公共生活的更大混亂。
法律有它的侷限,但對真相和正義的追求,卻能救贖一切人的靈魂和他們所犯下的罪。如《肖申克的救贖》的台詞所言:「不要忘了這個世界上還有可以穿透一切高牆的東西,它就在我們的內心深處,它們無法達到,也觸摸不到,那就是希望。」民眾如此關注聶樹斌案,只是期望自己不要像安迪那樣,只有通過越獄,才能實現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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