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瓊瑤。(圖片來源:微博)
【看中國2015年12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立明綜合報導)2014年4月臺灣作家瓊瑤(本名陳(吉吉))透過微博發布一封公開信,列舉證據指於正(本名余征)在「宮鎖連城」中21處關鍵情節抄襲自己舊作「梅花烙」,並要求「宮鎖連城」停播。
「宮鎖連城」並未停播,瓊瑤隨後委託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訴諸法律維護「梅花烙」的版權權益,瓊瑤曾在立案後表示,案子一旦勝訴,所獲賠償將捐給慈善機構,作為偏遠貧困地區的教育基金。一審判決後宣判瓊瑤勝訴,於正等5名被告均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年12月16日駁回被告於正的上訴請求,該案終審宣判瓊瑤勝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2月16日駁回被告於正(本名余征)的上訴,維持原判。於正等5名被告被判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瓊瑤刊登致歉聲明,並停止傳播「宮鎖連城」,被告於正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連帶賠償瓊瑤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500萬元。
瓊瑤透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表露心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於正侵權案,終於二審定讞,於正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正義勝利了!各位法官的辛勞,沒齒難忘!一次歷史性、標竿性的宣判,對保護原創,意義深遠而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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