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安狗心」是一句臺灣俗諺。
大家都知道,狗愛吃屎,狗主人放個屁給狗聞,狗還以為有屎可吃了,興高采烈的猛搖尾巴,謝主龍恩,到頭來,當然是空歡喜一場。
所以,臺灣人就將放屁安狗心,引申為一個人在開口之初,早已知曉自己只是貪圖解決當下的麻煩,所以才隨隨便便的答應別人的要求,等事過境遷,就把答應的事忘得一乾二淨,或找其他自己做不到的搪塞理由,一點不講信用的罪惡感也沒有。
「放屁安狗心」,最有名的例子莫過於曾參殺豬:有一天,曾參的老婆要去菜市場買菜,她兒子哭吵著要跟去菜市場看熱鬧:「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曾母認為買個菜,帶個兒子,麻煩透了。因此為了安撫哭鬧的兒子,她不假思索順口說:「乖兒子,你好好待在家裡,等娘買菜回來,殺一頭豬,煮給你吃。」
她兒子聽了,真的乖乖的、歡歡喜喜的待在家裡,邊玩邊期待母親回來殺豬。
當曾參的老婆從菜市場回來,看見曾參父子正準備殺豬,嚇一大跳說:「既沒過年,也沒過節,為何殺豬?」
曾參回說:「妳不是說妳從市場回來,要殺豬煮給兒子吃嗎?我正在準備呀!」
「什麼!我騙騙孩子的話,你怎麼當真?」
曾參有些生氣的應說:「孩子怎麼可以欺騙!他還小,你騙他,是教他學會騙人;再說,孩子這次被你騙了,下次他還會相信妳嗎?妳以後怎麼教孩子?」說完,曾參為實踐老婆的諾言,繼續將豬殺煮了。
像曾參的老婆這樣,敷衍的開出根本不想做的條件,就是「放屁安狗心」。
大家稍微想也知道,放屁安狗心者是自我放棄信用的人,第一次聽他說,人家或許會相信會安心;第二次,難免引起人加懷疑;第三次,人家絕對會將他說的話當做放屁!
在民主選舉的社會,很容易發生「放屁安狗心」的狀況,明明做不到還敢亂開支票、騙選票的候選人,理智的選民應該以不投他票來允許他「放屁安狗心」,一一允許他放棄信用的同時,建立誠信的公民社會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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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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