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棟樑涉周永康一罪名 張高麗難辭其咎(圖)


楊棟樑(左)和張高麗(網路合成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中共安監系統「首虎」楊棟樑在落馬約2個月,被中紀委宣布「雙開」,並移送司法處理。楊棟樑所涉的一項罪名與周永康相同——非組織政治活動,而其升遷是現任政治局常委張高麗一路護航。

楊棟樑涉非組織政治活動

中共中紀委官網10月16日宣布,因嚴重違反中共黨紀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審查;利用職權為家屬和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違規使用國有資金;干預紀檢、司法機關案件查辦工作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樑被「雙開」,並移送司法程序。

楊棟樑通報罪名之一是非組織政治活動。中共最高法院首次提出此罪名是用在「石油幫」幫主周永康身上。

3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年度報告中首次公開稱周永康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同日,北大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在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稱,周永康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是「試圖獲取權力」,「可能參與人有政治野心,想要超越組織的程序和監督。」

張高麗護航楊棟樑升遷

據公開資料顯示,楊棟樑是石油系統科班出身。1994年7月以前,楊棟樑一直任職石油系統。隨後在天津開始踏入仕途,曾擔任中共天津副市長達11年。2012年5月,楊棟樑升任中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

中共現任政治局常委、副總理張高麗也是「石油系統」出身。據公開資料顯示,張高麗曾在廣東石油系統工作了14年,後得到江派二號人物、「石油幫」幫主曾慶紅和重量級人物周永康的提攜。

2007年3月調任天津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2012年11月,張高麗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2013年3月,張高麗升任中共國務院第一副總理。

香港雜誌《爭鳴》10月號報導,早在2001年擔任中共天津副市長兼天津經委主任期間,楊棟樑就被舉報經常出入天津、石家莊、北京等地會所尋歡作樂。

2007年,楊棟樑晉升天津常務副市長兼天津國資委主任。曾先後4次批出零地價土地,用以興建24棟1100套優質公寓、52座別墅。其中部分以象徵性價格分配給中共天津市委高層、國務院部委辦高層高層官員,部分出售獲得8.5億元分配給天津市委各部門做「小金庫」備用,受到張高麗的賞識。

2011年5月,因和多名女性發生超友情關係,楊棟樑被告到中共天津市委、中組部;7月被中共黨內記過處分。中共中組部曾對天津市委指出,楊棟樑不宜擔任主要領導職務。

但時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已是內定的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人選。最終,楊棟樑在中共十八大前夕升任國家安監局局長。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剛結束,張高麗推薦楊棟樑列入現任省部一級官員十九大晉升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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