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10月09日訊】近年來,大陸各項文學獎層出不窮且名目繁多,各個地方的文學獎也多如牛毛,作品含金量飽受輿論質疑,面臨信任危機。部分作家將各類文學獎視為名利工具,一旦得獎後便可以快速出名,進而帶來經濟收益。
據《現代金報》報導,中國各項文學獎名目繁多,除了知曉度比較高的國內四大文學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老舍文學獎和曹禺戲劇文學獎,還有各個地方的文學獎多如牛毛。
而除了有數不清以名人命名的獎項,在國內不乏有幾百人一起獲獎的盛況。甚至一些作家為了獲獎,不惜採用跑關係、行賄等手段,其目的無非是為了獲獎之後聲名鵲起。
文學獎亂象也許可以恰當說明大陸的文學創作局面,包括魯迅文學獎詩歌獎早就成了一項集體獎給文學期刊主編和官員的獎項了。
面對這些現象,曾經擔任過評委的專家認為,文學獎面臨的幾大問題:獎項太多、隨意性很大、缺好作品、評委缺乏權威性,多是旅遊營銷產物。
署名朱白的評論認為,大陸官方的文學獎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在腹背受敵的狀況下苟延饞喘。一方面它變成一個既得利益者的「分配方案」,變成了一種體制內的獎賞或恩賜;另一方面,傳統功成名就的作家成為大小文學獎的寵兒,他們一再獲獎,甚至重複獲獎。
包括很多重要的民間文學獎也存在這樣的缺陷,不管當初多麼標榜獨立和絕對文學價值的文學獎,當它一旦形成勢力、要在此基礎上擴張自己的影響力時,就難免會變成對名利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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