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著名的「釘子戶」(圖)
柏林旁邊有個小城——波茨坦,熟知二戰史的人可能馬上會聯想到波茨坦會議和美英蘇三巨頭。到波茨坦的遊客,少不了要去無憂宮看看。
靠近無憂宮入口處,一個帶風車的大磨坊非常惹眼,看上去與整個王宮建築並不太協調。關於這個磨坊曾有個傳說,這就是德國古代「釘子戶」的故事,戶主是一位老農民,要拔這顆釘子的人是位國王。知道這個傳說的人並不太多,但很多學法律的人是知道的。
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相傳腓特烈二世成為普魯士國王時,於1745-1747年間在波茨坦修建無憂宮作為夏宮。宮殿旁邊有一座磨坊,磨坊主格拉文尼茨(Grävenitz)認為,國王的宮殿擋了風,導致風車無法正常運轉,於是就將國王起訴到法院,為此國王豁免了磨坊的租金。
後來,該磨坊被轉賣給福格爾(Carl Friedrich Vogel)。因風力不夠,福格爾也提出訴訟。國王派人前去與他協商,希望能買下磨房,但這老農民堅持不賣,幾次協商都沒成。面對如此不識抬舉的「釘子戶」,1787年,國王下令把磨坊給拆了。對此,老農民一沒哭鬧、二沒上吊,第二天就上柏林法院把國王給告了。
法官聽證時問,是先有磨坊還是先有宮殿。回答是先有磨坊。法官認為國王侵犯了磨坊主的私有財產,判決國王必須「恢復原狀」,並賠償拆毀磨坊造成的損失。國王只好執行,不過他沒把磨坊修回原樣,而是出資建成三層迴廊的荷蘭式風車磨房,可能是為了跟無憂宮保持諧調吧。
據說又過了多少年,老一代都去世了。福格爾的後代因為缺錢,找到小國王,想把磨坊賣給小國王。小國王勸他不要賣,認為這已經是「國王犯罪和庶民同罪」的範例,並告訴小農民,要把磨坊作為紀念物,代代相傳。如果小農民實在有困難,可以資助他。然後小國王就給了小農民遠遠超過磨坊價值很多倍的金馬克,資助他度過眼下難關。
關於這個故事,有很多版本在流傳。不論如何,在德國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一點是肯定的。當年德國西部名城科隆在修建高速公路時,政府花費了好大的功夫,安頓好了建高速公路要通過的所有人家。可最後就有一戶人家死活不肯搬,給多少錢都不干,原因就是這是我家,幹嘛要搬。政府無奈只好花大錢將高速公路繞道好幾公里,躲開了這個現代版「釘子戶」。
用道德來說服更有力
歐洲人注重法律,凡事用法律來解決是非常有效的,但法律也有其缺陷。像上述科隆的例子,用法律似乎就不那麼有效了。就像醫生治病一樣,治得了表卻治不了本。而人心的改變似乎更有效,在這方面,中國古人手法就要高明的多。
中國古代有一首「讓牆詩」膾炙人口,其出處也流傳著好幾個版本。如明朝「郭璞」版、「舒芬」版、清朝「鄭板橋」版和「張英」版等等。
就以清朝康熙年間「張英」版為例吧。禮部尚書張英,世居安徽桐城。張英在京城當大官,家人因為地皮的事跟鄰居發生了糾紛,告到縣衙,因兩家都是當地顯貴望族,縣官左右為難,遲遲不能判決。於是張家人寄書京城向張英告狀。張英回信中只有一首詩:
「千里傳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家人得到張英的信,羞愧萬分,趕緊讓出三尺地基。鄰居感到納悶,問清緣由後也覺得慚愧,於是效仿張家向後退了三尺。便形成了一條六尺寬的巷道,兩家禮讓之事被後人傳為美談,因而這條巷子得名「六尺巷」。
國內來的一位官員聽完這兩個故事,感慨萬千:「原來還是咱們老祖宗厲害,比古代德國人還高明。法律畢竟不是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要用道德來說服人,太高明瞭。可惜現在中國人把這些老傳統都快忘光了。」真的是中國人那麼健忘嗎?還是古老的傳統被人為的破壞了?那位官員沒說出口的感慨想必還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