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忍受的「愛情」(上)(圖)
《一個心理學教授的苦笑》12
一個一個心理疾病患者的病史
(接上期心理學教授的苦笑11)
六、無法忍受的「愛情」(上)
有人說,結婚、離婚是個人的私事,社會不應干涉,外人不必張楊。可是有些不正常的婚姻中確實存在著潛伏的矛盾,藏匿著危機,人的感情被凝固,家庭生機被扼殺,甚至會發生惡性事件也絕非聳人聽聞。因此,必須加以社會控制,加以正確引導。離婚是婚姻關係的解體,甚至導致一個家庭的解體。沒有結婚,就無所謂的離婚。從前結婚,主要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在結婚,主要依靠自由選擇。一般說來,男女雙方要經過認識、自由戀愛、自由選擇的過程。由於一切事物都在變化發展,社會也在變化發展,人的思想、意識也在變化發展。所以擇偶的結果,即使是郎才女貌,志同道合的美姻滿緣,也很難保證家庭婚姻關係不發生變化。
離婚,是一個引人注目而又眾說紛紜的命題。在中國大陸,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離婚頂峰下落後,八十年代初又出現了婚姻離散趨勢擴大的傾向。於是,人們尋索其源頭,揭示離婚的道德動因,好一陣子連篇累牘地批露背信異議,見異思遷的陳世美式的惡丈夫典型,貶損因攀龍附鳳、見銀眼開而嫁給港商上當受騙的高價姑娘,譴責乘隙而入,見利忘義的所謂「第三者」,發展至今天的「包二奶」等現象。在暈輪效應的作用下,人們長把離婚當事人與道德墮落相提並論。在中國大陸更是把離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歸咎於隨著開放政策而輸入了西方利己主義和性解放的所謂精神污染。
其實,結婚與離婚這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受心理因素的影響是不能忽視的,心理因素往往主導了成功的婚姻和失敗離棄。尤其是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心理的需求在婚姻關係上確有突出的作用。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有的不幸卻存在於大多數破裂的婚姻之中,即正如美國學者賴德勒‧賈克生在《婚姻的幻像》一書中所說:「離婚的最佳理由是:婚姻之存在足以引致一方或雙方肉體上或情感上的嚴重傷害,而使夫妻不能順遂相處。」這不能不使我們要研究婚姻當事人的心理動因,從婚姻的起點為何和怎樣戀愛的心理分析說起。
在有婚姻的心理諮詢中,我的當事人有數十個。我之所以認為婚姻關係存在的問題中心理動因是十分突出的,是因為這數十人中人人都有解不開的心結。
陳潔(化名)是一位文靜又自信,靦腆而又有追求的中學英語教師。她的丈夫施某是她談戀愛三年的男朋友。陳潔來找我時,她說要與施某離婚,「決心已下,雷打不動」!我說那就等「街道政府」辦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了。「既然雷打不動,你還有什麼想不通,忘不掉的事呢?」她說:「我就是心裏難受,我為什麼找了這麼一個丈夫!」她告訴我,施某是個「極其卑鄙無聊的小人」。我問她:「我能幫你什麼忙呢?」這位顯得自信的女老師說:「施某是我第一次談戀愛的人。可是自打結婚的第二天起,我開始疑惑、苦惱甚至痛苦極了。戀愛、結婚對一個女人來說是那麼地幸福、神聖。可是我與他談戀愛卻是猶猶豫豫地三年,是不斷退縮又不斷前行的三年。戀愛的碩果是結婚,可憐我結婚的第二天幻想破滅。三年的漸行漸遠,憂心忡忡,又礙於面子,下不了決心甩掉,畢竟大家知道‘我們是一對戀人’。一直等到結婚,膿包才穿頭。」
我希望陳潔介紹施某的一般情況。陳潔說:施某是她初中的同學,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某市一所中學任教,又與陳潔的學校比鄰,來往比較密切。施某從外表上看,英俊端正,一表人才。他們逐步建立了戀愛關係。施某善於在女性面前「垮垮而談」,「他能用古詩中形容女性嬌美的詞句用到某一女性的身上」,某女性反過來常常誇耀施某「有才」;施某洋洋自得,而且又轉過身來在陳潔面前毫無遮掩地賣弄。「我的確承認他有才,初時也沒有什麼反感。」陳潔與我接觸幾次後,可能是信任度增加,她講了施某一些固執的秉性。每每在街上散步,「施某故意把手摟著我身腰,用力很大。越是人多的地方,他越要摟,還笑瞇瞇地向四周環顧,好像有意讓人知道,唯恐別人不知道他帶著女朋友逛街」。更奇怪又討厭的是,「他每次到我的宿舍,不管我的同伴在不在,他都要強行吻我;尤其是有同伴時,他更是拉拉扯扯要吻我。嘴裡還嘟嘟著什麼。」「我實在不能接受,多次說過,這樣下去我們不再來往」。陳潔說,她有一段時間為此苦惱過。同伴們勸她,說:「男孩子都有這個德性。」可是她確實遲疑不決,真不知如何是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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