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陳雲飛向警方遞交"投降書"
【看中國2015年08月03日訊】陳雲飛說:"民主運動開展成群眾性的娛樂活動,民主果實離成熟就不遠了。"他就是以這"娛樂民主"的心態,去實踐"把權力關進籠子"的。
此人言行無一不合中央精神
那個響應中共的號召,自掏旅費為「把權力關進籠子」四出奔走的遊俠陳雲飛,如今反被權力關進籠子了。今年清明前夕,他和一幫同志前去某公墓為兩位風波蒙難學生舉行例行祭奠時,遭到上百武裝警察的拚命追趕圍捕,事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逮捕。
我聽說此事後的第一個感覺是十分滑稽,跑到墳墓面前去顛覆的「國家政權」,應該是閻王殿吧,干他中國警察底事?他們並未吃閻王爺的飯,管得上誰砸閻王爺的鍋嗎?
第二個感覺也是不僅為警察們的,就是他們真是倒霉透了,全國那麼多犯可惡罪的異議公知死磕大V他抓不完,抓起來的又無審不輸理無判不非法,不知將來怎樣收場;此時偏偏又抓陳雲飛,須知遍查此人言行,無一不合中央精神,總是傳播正能量。只看他的打扮:背個紅衛兵書包,包上鮮明印著毛主席頭像和他的親筆題字「為人民服務」,有時還在身前背後掛牌宣示種種警句,教育大小公僕一定要為人民而不是為他的長官他的二奶服務。
寫到這裡,看見新聞報導說習近平在貴州「夜訪」省級幹部的豪宅,走時丟下一句話,要那些「住得不比西歐部長差」的長官們「還是要記住自己是人民的公僕」。意思和陳氏語錄高度重合。
中共規定的「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除了「富強」二字可能引起「錢權勾結」的誤解陳氏不大提及以外,其餘二十二字就是他以公民身份勸導教育訓誡公僕們的全部內容,找不出任何與此相悖的所謂「西方價值觀」的影子。他們把這樣一個人物抓起來還想以他的這些言行判他「顛覆國家政權罪」卻不須改變該「國家政權」的性質,看他們怎樣做得到吧。我倒熱切等待對他的公開審判,看哪個審判長有本事把他的這些言行判罪且敢對此承擔「終身責任」。
點亮成都「城市之光」的漢子
雲飛是我的朋友,和他相交已經多年。其先是只見行動,未知姓名。那是二○○七年六月五日,我的日記記載:
晨得XX信,轉來一帖,通報成都晚報昨刊一廣告,文為「向堅強的六四受難者母親致敬」。此為十八年來國內報紙首次公開向六四禍首挑戰。即以「敝鄉城市之光」為題轉發(外地作家朋友)XX、XX、XX。旋得XX覆信,說她已知道,一天都為此激動不已,我們這個民族究竟還有希望。說不知怎樣才能表達對他們的敬意。
那時我們理解的「他們」,乃是那張《成都晚報》,後來知道該報並無膽量獲此殊榮,「敝鄉城市之光」竟是由一位不知名的漢子作為悼念親朋的廣告送到報社,又得黨國於六四之後向後人掩蓋那段歷史之賜,接廣告的值班女孩根本不知「六四」為何物,才得以點亮的。再後來,才知那位英雄姓陳名雲飛,當年在天安門槍林彈雨下劫後餘生的大學生也。他自然因為廣告的事受到查處,以與現在同樣的罪名「顛覆國家政權」被監視居住半年;似乎那時他就向查處他的官員傳授了毛澤東「絕對不許向群眾開槍」的最高指示,以說明自己行為之符合黨的教導。這可能就是他以後不斷對官員們宣講黨的教導的起點吧。
不過我直接接觸此君,卻是由於他的另一行動。二○一○年,他通過一位朋友找到我,向我介紹一位民間人士,讓我協助他編輯一部中共(是中國共產黨而不是其它黨)一位領袖在四川首倡改革的歷史。我由於編研官史嘗盡苦頭,退休以後本想逍遙史外,但一看他那一不為名二不為利只為真實的歷史操心的眼神,兼以知道他就是那個點亮成都「城市之光」的漢子,就立刻同意了。以後此書在中國境內香港出版,引起海內外重視,但書上卻無他陳某一點蹤跡,他也從不提他做的貢獻,雖然這一貢獻當然是為黨爭光的。他就是這樣一個默默奉獻只做不顯的人。
「快樂馴獸」哪有不遭咬兩口的
從此以後,他就成了我的好友。我也就時刻關心著他的行止,為他一次次按照黨的政策拒斥橫行權力幫助無辜弱者的行為感動,也為他一次次被抓進局子(據說住過全國各地警察局共約四十個)擔心。而每次受苦歸來的他,總是笑逐顏開,說他是在「快樂馴獸」,哪有不遭咬兩口的。
陳雲飛自稱「馴獸師」。此名和所謂快樂馴獸,並非罵他所對付的官員為野獸且引以為樂,而是緣自黨訓「把權力關進籠子」。查「籠子」就是而且只是用來關養家禽家畜雞鴨豬狗的,雞鴨豬狗在這裡就代表政治權力了。所以他常把教育官員稱為馴獸或養豬,這是一點也不帶貶義的。他之所以樂此而不疲,請聽他的解釋:
要馴服「公權」這樣的猛獸,除了非暴力,理性的運用法律武器對待外,我們還要有愛心,不能帶著仇恨。仇恨只能讓罪惡延續,仇恨只能種下仇恨的種子,仇恨只能走向革命。
豬,養大了,我們要吃肉;獸,馴服了,我們可以觀賞它的娛樂表演;公權,馴服了,我們還需要它為我們服務!
民主運動開展成群眾性的娛樂活動,民主果實離成熟就不遠了。
──《趕豬進籠,娛樂民主》
他就是以這「娛樂民主」的心態,去實踐「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前已說過,這正是黨的號召。黨號召,他實踐,此非孤例,而是貫穿於他全部活動的始終。須知黨已說盡好話,而他則盡做好事,一說一做,兩相配合,互補互利,相得益彰。在這樣的格局下,有關部門居然把他抓來審判,除非能夠宣布黨說的話是騙人的只能聽不準做的。也許當年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有膽如此抹黑他的黨,現在的審判官,還有步他後塵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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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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