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秘密被審 「國師」現身(圖)


周永康(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6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報導)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而官方披露案情時首次涉及泄密具體事項,以及周永康「國師」等引人關注。

中共官媒報導,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中共官媒報導說,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鑒於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對周永康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報導說,法庭通過傳喚證人吳兵出庭作證,播放周永康長子周濱、妻子賈曉曄作證錄像,宣讀、出示相關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照片、鑑定意見等,證實周永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吳兵、丁雪峰、溫青山、周灝、蔣潔敏謀取利益,收受蔣潔敏給予的價值人民幣73.11萬元的財物,周濱、賈曉曄收受吳兵、丁雪峰、溫青山、周灝給予的折合人民幣1.29041013億元的財物並在事後告知周永康,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29772113億元;通過傳喚證人蔣潔敏出庭作證,宣讀、出示李春城等人證言、司法檢驗報告等,證實周永康濫用職權,要求蔣潔敏、李春城為周濱、周鋒、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非法獲利21.36億余元,造成經濟損失14.86億余元。

報導還說,通過出示、宣讀泄密文件等物證、曹永正證言、搜查筆錄等,證實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在其辦公室將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文件交給不應知悉上述文件內容的曹永正。周永康對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證據均當庭表示屬實、沒有異議。

此次周案秘密開審,公開結果中涉及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文件。而被稱為周永康「國師」的曹永正現身案情,是否涉及驚人隱情,最為引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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