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文隆报导)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而官方披露案情时首次涉及泄密具体事项,以及周永康“国师”等引人关注。
中共官媒报导,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中共官媒报导说,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鉴于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报导说,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周永康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周永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周永康,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报导还说,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周永康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此次周案秘密开审,公开结果中涉及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而被称为周永康“国师”的曹永正现身案情,是否涉及惊人隐情,最为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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